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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氢气提纯系统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日期:2024-06-17     浏览:0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7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委托,对广州分公司260万吨/年复合床渣油加氢装置氢气提纯系统所需氢气提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607-2115-5662-B1

    2.项目内容:广州分公司260万吨/年复合床渣油加氢装置氢气提纯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氢气提纯系统\Q=16944.98Nm3/h 95% PN16.95MPaG/氢气1.00包1-氢气提纯系统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项目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供应商数字化交付管理规范的资料交付要求,提交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人需承诺所投的核心膜丝具有法液空(Air Liquide MEDAL)、柏美亚(Airproducts)、进口聚酰亚胺、UOP等同等品质,如果是进口膜组件的需提供报关证明和原产地证明,以及膜组件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证明。

    3.1.10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1、近 10 年(2014年1月-2023年12月)内拥有不少于 2 套渣油加氢工业应用装置(不含工业试验装置) 高压段(原料气≥15MPa)富氢气体提纯回收的应用业绩。2、近5年(2019年1月-2023年12月)操作压力大于 15MPaG 的渣油加氢装置富氢气体提纯回收的稳定运行不低于1 年的应用业绩至少一份。产品业绩证明提供同时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1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2 投标人的压力容器类分包设备供应商须持有第三压力容器A1级制造许可证和TS 设计许可证;且必须提供近 6 年来制造同类型设备、 材料和结构(Q345R(R-HIC)或 Cr-Mo 钢及 Cr-Mo-V 钢,板焊 、锻焊均可)的容器、设计压力 18MPa 以上的高压容器制造业绩 3 台(含)以上,且需投用 3 年以上(附供销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

    3.1.13 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需由投标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3.1.14 投标方所提供的膜组件需满足 10 年以上寿命要求,成套氢提浓设施能够满足4 年以上连续运行要求。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5月21日 16:00至2024年6月20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6月28日 09:00前与郭飞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钟宇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郭飞(15820178957、wzguofei@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3609516)。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guofei@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建议开标后15分钟内完成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之内)。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 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5. 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郭飞
电 话:15820178957
电 子 邮 件:wzguofei@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钟宇峰
电 话:020-62120052
电 子 邮 件:zhongyf.gz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2024年6月17日
原招标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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