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柜台及座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JZX-2024069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新机场柜台及座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本招标项目计划投资1896.6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柜台及座椅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概况:本项目包括呼和浩特新机场26万平方米航站楼、航站楼指廊、交通换乘中心及综合业务用房内各类柜台、座椅设计、采购、制作、安装等工程。 2.5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新机场26万平方米航站楼、航站楼指廊、交通换乘中心、综合业务用房柜台、座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程,10.2米国际候机区柜台、5.1米国内候机区柜台、0.0米国际远机位候机区柜台、0.0米国内远机位候机区柜台,航站楼出发大厅陆侧幕墙处等候座椅柜台,出发大厅行李寄存处等候座椅,安检区域(含贵宾安检)每条通道两个换鞋座椅,10.2米国际候机区、5.1米国内候机区、0.0米国际远机位候机区、0.0米国内远机位候机区休息等候座椅,到达大厅陆侧幕墙处等候座椅等。包括深化设计、制作(包括本体货物、必需的附属货物、备品备件及专用配套工具)、运输(包括卸货、二次搬运、现场保管)、安装、调试、验收、相关技术培训、监造、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及与工程现场所需的开孔、安装、调试等配套工作。具体详见图纸。最终版面颜色及内容样式以发包单位确认为准;图纸内容信息仅做样式参考需中标单位深化设计确认;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为准。 2.6服务期限: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7月10日开工,2025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35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货物生产能力的,视同该部分货物以代理商身份投标,应提供该部分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一家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所涉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 3.2.1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一个9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4E级及以上民用机场旅客服务柜台和旅客座椅供货业绩,业绩为所投货物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采购合同的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材料(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内容、合同金额、签字页等,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3.2.2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完成一个4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4E级及以上民用机场旅客服务柜台供货业绩和一个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4E级及以上民用机场旅客座椅供货业绩,业绩为所投货物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采购合同的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材料(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内容、合同金额、签字页等,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以上业绩要求满足3.2.1和3.2.2任意一项即可。 3.3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6 月 18 日至2024年 7 月 8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传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上传资料,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平台使用费2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6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7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2层开标室;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6.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6.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nmgcqjy.ejy365.com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交易服务费 (1)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场所服务项目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交纳场地服务费账户信息: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3)发票开具:中标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 注: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后果自负。 9、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104号 联系人:王志元 电 话:0471-290209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机场快速路地铁控制中心 联系人:黄晓博 电话:0471-2902087 邮箱:nmgcjzx2087@163.com 202406131537489845613117231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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