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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上海航食内控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日期:2024-06-25     浏览:2    
关于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上海航食内控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上海航食内控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上海航食内控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408061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五)项目需求:

内控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标准采购管理规程和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申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控体系建设咨询服务

二、采购计划批复情况

批复。

三、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和要求

为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航食“公司”)提供内控、风控、合规建设常年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风险库建立及动态维护、风险评估清单更新、新建立制度配套内控手册、内控手册实时更新、合规事项咨询、风险咨询及培训等工作。

1.内控风险部分

1)上海航食新制度同步配套内控流程。

2)形成规章制度汇编(每年至少2次)。

3)编制规章制度配套内控手册 (正式版,每年至少2次)。

4)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内控、风控业务培训。

2.合规管理部分

1合规风险识别清单:全面梳理上海航食经营业务活动中的合规风险。

2重点岗位职责清单和关键流程管控清单,以合规管理规定确定的重点领域为限。

3)合规管理相关清单动态管理、合规管理咨询及培训。

咨询要求:项目所有交付物及咨询成果必须符合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中翼公司相关制度要求。

服务方式:书面、口头咨询、远程网络等多种形式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供应商需满足的专业资质、服务标准等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同等规模以上企业内控、合规项目的丰富经验,了解民航业及航食业务的优先,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类证件中,应明确包含企业管理咨询或其他相关内容。

3.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业时间不少于 10 年;近三年担任过合规“三张清单”或合规义务库/清单项目负责人,同时参与过内控、风险、合规相关项目的丰富经验,并提供证明材

4.供应商应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团队人员配置需满足工作的要求,且人员稳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本项目的工作,非经上海航食同意不得变更负责人。

5.供应商应在项目开展后,以月度为单位,向上海航食汇报项目整体进展情况,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9.非中航集团黑名单、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供应商及政府采购黑名单供应商,并能通过中航集团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三)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四)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以食品为例: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HACCP或FSC22000体系认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证照,采购项目涉及国家法定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八) 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能执行发票确认无误后月结三十(30)个工作日账期;
(九)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供应商准入材料,并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十)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非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处置及相关流程等信息见附件3)、非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在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8.“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9.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10.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的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联系人:龙思璇
联系人电话:02168332610
联系人电子邮箱:longsixuan@sacaggac.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声明: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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