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院常州地区马口铁桶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常州院常州地区马口铁桶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常州院常州地区马口铁桶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生产需求,需求签订年度协议采购金属桶,以便满足生产。本项目拟签订合同有效期三年,在执行阶段采用“1+1+1”模式。即: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届满1年时,若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项目所在地
江苏省/常州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常州院常州地区马口铁桶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411/01
发标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金属桶/18.5L、7L、5L、20L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单下达后72小时内交货,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交货数量
金属桶等14项
招标范围
金属铜等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无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金属包装桶类合同的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 和2)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即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提供1项即可;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名称等内容;B、到货验收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供货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其他要求:(1)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提供本次投标已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对应发票。不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不具备准入资格;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经查为虚假资料,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2)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等人员信息,对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提供错误的供应商,严禁准入名录。如存在从海油发展及其所属单位离职未满三年员工的情况,严禁准入名录,禁止签订合同。大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不提供。 信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0.3条。 投标人属性:接受制造商、贸易商、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至 2024年07月0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 渤海石油大厦B座 |
联 系 人:金勇 |
电子邮箱:jinyong3@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1346 |
异议受理人:斯文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590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 |
联 系 人:斯文 |
电子邮箱:siwen@cnooc.com.cn |
邮 编:** |
联系电话:02266504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