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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8     浏览:0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QZB-WZ-2024-011

一、招标条件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维保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起重机械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维保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厂区内(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

2.3项目技术要求:

2.3.1起重机械维保服务单位承担我公司所属 70 台起重设备的日常维保服务,包含定期技术检查(含安全装置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加油、紧固、调整等)以及备件更换、维修等(除拆除、安装、大中修、整车防腐和需要办理维修、改造告知手续以外的全部维修项目)。维保单位需设有驻厂机构及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包括电工、机修工等,需持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证(起重机械安装维修Q1和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Q2),每天在厂维保人员不得少于 4 人,并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除使用单位提供免费水、电、住宿外,餐费、维保工器具及使用车辆等由维保单位自行负责,使用单位起重设备类型、规格见第六章分项报价表。

2.3.2维保服务报价包含维修材料及备件费用(除抓斗以外的全部材料及备件),维修材料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维保单位应具备一定存货量,保证维修的及时性,更换下来的废旧材料备件归甲方所有。使用的材料备件应符合特种设备相关要求及行业标准,招标人对维保单位使用的材料备件存在质量疑义时,招标人可拒绝使用。

2.3.3 起重机械维保单位,应根据使用单位的具体情况,参照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和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维护保养计划,并报使用单位。

2.3.4 起重机械维保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起重机械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检查维修保养,要留有签字记录,起重机械维修保养作业指导标准至少应包括:

a)起重机械的周、月、半年、年度检查保养的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

b)起重机械维维修保养及各项检查记录内容按国家最新特种设备相关规定执行;

c)起重机械维修保养作业的安全措施;

d)起重机械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及行业维护保养规范。

2.3.5 在日常维护中维保单位必须遵守使用单位的规章制度,维保单位应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使用单位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和处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维保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维保单位自行承担。

2.3.6 维保单位应协助招标人做好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保证维保项目内在用起重设备全部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2.4维保时间: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不得少于4人驻厂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则》 (TSG 08-2017)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TSGQ7016-2016)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51-2023)及国家和行业起重机械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最新标准。

2.6付款方式:维保费总价款分四次支付,每季度结算合同总价款的25%。从合同服务日算起,服务每满三个月后付款一次。维保单位应于使用单位付款前向使用单位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付款。

2.7其他要求:无条件遵守使用单位规章制度并接受考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起重机械维护保养作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维保单位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持有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及与合同金额一致的发票复印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①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信用分类查询”中选择查询);

③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9时至2024年7月3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提交申请材料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4.2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3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下列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平台(如有要求),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请务必在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将不予受理。

4.4以下资料“购标申请”时必须上传PDF格式: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及与合同金额一致的发票复印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认定查询结果,股权关系证明(可提供“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截图,方式不限);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平台下载费400元,售后不退。

4.6供应商针对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

4.7供应商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4.8供应商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及时查看采购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09:00时。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5.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5.5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未按上述要求格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

联系人:邹广伟

手  机:1820486889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A座3区651室

联系人:韩经理

电  话:18047605020

202406281053037786953162577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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