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建工第九总经理部乌鲁木齐改扩建机场项目(项目名称)
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FXQ-CD-第二合同包(02标段)和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空侧服务车道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统称:民航建工第九总经理部乌鲁木齐改扩建机场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 商品混凝土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九总经理部乌鲁木齐改扩建机场项目位于乌鲁木齐改扩建机场区域内,距中心市区16.8km,其中包含由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两个工程项目,分别为: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FXQ-CD-第二合同包(02标段)和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空侧服务车道建设项目施工。本次招标物资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合并需求,施工地点均在乌鲁木齐改扩建机场区域内,材料供应时间预计为2024年7月-2025年12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应日期 | 备注 |
1 | 湿贫混凝土 | 3MPA | m³ | 7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2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13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35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25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00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0 F300 | m³ | 120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7 | 商品混凝土 | C30 P6 F300 | m³ | 62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8 | 商品混凝土 | m³ | 8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应日期 | 备注 |
9 | 商品混凝土 | C40 P6 F300 | m³ | 2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10 | 冬施 | 早强 | m³ | 40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11 | 冬施 | 防冻 | m³ | 40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12 | 泵送 | / | m³ | 500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合计 | m³ | 115200.00 | 2024.07-工程结束 | |
注:上表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需要量进行调整。上表冬施数量,为冬季施工时,为满足现场施工,预计添加早强剂和防冻剂的混凝土方量,非早强剂和防冻剂自身的方量。上表泵送数量为预计所有混凝土合计的泵送需求,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泵送能力的泵车。
2.3 交货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T4改扩建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
2024.07-工程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形式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年财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履约信用证明应在国家信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记录。
3.1.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6 在中交集团及其所属分子公司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竞标。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
3.2 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4. 货款的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
4.1 支付条件
每月21日进行供货量核对,双方对供货量核对无误,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甲方30天内付款至结算款项的80%,竣工验收后30天内付款至结算款项的97%,剩余结算款项的3%待竣工验收后1年内无息支付给卖方。
4.2 支付方式
混合支付:70%现金支付,30%票据支付,甲方采取保贴票据支付时,视同现金支付。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乙方同意接收甲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甲方向乙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合法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纸质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保理、信用证、集团云链、云票、供应链金融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8日11时至2024 年07月03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8日11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11时0分。
7.2 开标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新港二号路173号
邮 编: 300456
联 系 人: 郑元昊
电 话: 199991124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1803323332@qq.com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 监督机构
本次招标监督机构: 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 张锐
联系电话:022-66708392
邮箱:zhangrui1@ccccltd.cn
监督人只负责监督招标流程和受理供应商书面投诉或检举,业务咨询请联系招标联系人。
2024 年 06月 28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新港二号路173号
邮 编: 300456
联 系 人: 郑元昊
电 话: 199991124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18033233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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