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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2024年度中国石化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滑动轴承)日常需求框架协议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滑动轴承)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8     浏览:0    

2024年度中国石化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滑动轴承)日常需求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中国石化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滑动轴承)日常需求框架协议(WZ20240722-2901-7495-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滑动轴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30.00包1-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滑动轴承)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VPI成套设备(浸漆罐直径4米以上),提供实物照片及固定资产编号。

    3.1.7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框架协议条款响应表》:有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视为完全响应。若有重大偏离(招标方不能接受或无法接受的偏差条款),需评标委员会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3.1.8 投标人应对技术规范中所有★条款及▲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允许正偏离。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3.1.9 标的物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年(2021年1月1日之前)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五个不同功率),投标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造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板提供的发票信息)等信息。

    3.1.10 投标人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须承诺所投所有标的物能效等级限定值满足采购技术要求中约定限值;承诺书附件中需提供标的物中任一规格电机设计文件或计算书以及出厂实验报告加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并承诺每个规格型号货到现场时提供对应能效标准证明文件。

    3.1.11 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投标人须承诺每台防爆电机货到现场时,随电机提供相对应的防爆合格证及CCC产品认证证书。

    3.1.12 隔爆型防爆电机需提供此次招标全部系列规格电动机防爆合格证(按机座号提供),增安型防爆电机需提供开标一览表中至少5个规格的电动机防爆合格证,检测机构为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天津)、国家起重冶金及防爆电机质量检验中心(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或同等档次检测机构。

    3.1.13 防爆电机需执行CNCA-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投标人需提供CCC认证产品,适用范围如下: (1)280mm<中心高≤500mm或100kW<额定功率≤500kW的各类电动机 (2)中心高>500mm或额定功率>500kW的各类电动机 提供的认证内容仅需对应该标段开标一览表内容。(隔爆型防爆电机需提供此次招标全部系列CCC产品认证(按机座号提供);增安型防爆电机需提供开标一览表中至少5个规格的CCC产品认证)

    3.1.14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5 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3.1.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8日 15:00时至2024年7月5日 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2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7月22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7月12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大连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辛虹西园54号(中冶商务园B6)
邮 编:100020 邮 编:116039
联 系 人:唐春华联 系 人:朱大峰
电 话:13601825348 电 话:0411-84825320
电子邮件:tangch.sh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wzzhudaf@sinopec.com
2024年6月28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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