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公司风冷充电设备(标包二)框架协议采购标段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炼化公司风冷充电设备(标包二)框架协议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炼化公司风冷充电设备(标包二)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就招标人下属单位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所需充电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公开招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合同,协议有效期为1+1+1年。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单位为招标人下属单位,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需要由招标人下属单位分批次下达采购订单。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炼化公司风冷充电设备(标包二)框架协议采购标段一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427/01
发标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流慢充、直流快冲、直流风冷快冲终端、直流液冷超充终端、充电堆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单签订后5个月内,具体交付日期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交货数量
标段1:华北+东北地区约9000把充电枪,数量均为预估量,实际需求以采购订单为准。
招标范围
炼化公司风冷充电设备(标包二)框架协议采购
出资比例
招标人100%
生产能力
满足本项目需要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2个合同的充电设备及相关组件(充电模块或PCBA控制主板)的供货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或每个合同至少包含80套及以上的充电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扫描件和到货验收材料。2)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数量或合同金额的关键页及到货验收材料。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4其他要求:(1)制造商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或集成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至少具备1条交流充电桩生产线,1条直流充电桩生产线,1条PCBA(控制主板)生产线,须提供现场照片、关键生产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如生产线为租赁或合作,需具备与资产权属方签订的独家保障和使用证明,且期限不少于5年,提供相关协议、合同等证明材料),如为外文的,须额外提供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2)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交流充电桩、充电模块、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和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每个机型至少提供一份第三方检测机构(国网电科院、中国电科院、许昌开普实验室、威凯检测、中检南方、深圳信测或相当于)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含CMA或CNAS认证标识)。(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导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系统运维咨询电话:010-84528886。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时在联系人信息页签,严格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本次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本次投标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路振兴,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468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E-mail:luzhx2@cnooc.com.cn。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4.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 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 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5.本项目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按标段顺序授标,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当投标人按定标顺序已确定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可参与第二、三标段的评审及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招标人将确定第二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标段三按排序确定非第一、第二标段中标人之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6号中海油大厦 |
联 系 人:袁亮 |
电子邮箱:yuanliang@cnooc.com.cn |
邮 编:516086 |
联系电话:07523681405 |
异议受理人:路振兴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681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gaol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gaoling@cnooc.com.cn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路振兴 |
电子邮箱:luzhx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0 |
联系电话:02266504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