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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机房维保服务和网络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28     浏览:0    
招标编号:ZXWT-2024-184

项目概况

机房维保服务和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4-184

项目名称:机房维保服务和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机房维保服务

1年

提供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含闽清院区)3个机房数据中心内服务器、存储设备、机房网络设备提供维保服务;为医院系统数据库提供运行监管及维护服务。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

120000

1200

2

2-1

网络运维服务

1年

1)维保服务包含交换机、无线、网管软件及安全设备;维保期内负责有关设备硬件软件系统的免费维护和升级等服务;(2)预防性维护,定期网络健康检查服务(巡检服务);(3)设备故障修复服务(含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持);(4)电话技术支持服务;(5)备机替换服务;(6)重要事件(包含机房搬迁)现场支持服务(例如割接、设备搬迁、现网测试等);(7)应急方案设计与预演服务;(8)辅助故障定位服务;(9)系统改造、调优方案设计及实施服务;(10)机柜线路整理服务;(11)网络综合布线;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

50000

5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或传真)。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潘女士0591-83516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郑雪妹、丁双双、张博艺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雪妹、丁双双、张博艺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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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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