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新建综合楼A供热系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GZ-2024-39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本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新建综合楼A供热系统(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4-39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新建综合楼A供热系统管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管网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动环监控系统工程、环氧自流平施工、预留管网穿墙孔洞和电缆桥架穿墙孔洞、等,不含新建换热站房屋土建的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门窗)、建筑照明和应急照明的施工、设备基础、室内电缆沟、排水沟和集水坑(含盖板)并接至室外污水井、站内预埋接地扁铁、院内路面恢复等土建施工(包括图纸、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第1包: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所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 资格后审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2日10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07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前须上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11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新疆国际招标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新建综合楼A供热系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新建综合楼A供热系统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新建综合楼A供热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新建综合楼A供热系统 2.2 项目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新建综合楼A供热系统管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管网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动环监控系统工程、环氧自流平施工、预留管网穿墙孔洞和电缆桥架穿墙孔洞、等,不含新建换热站房屋土建的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门窗)、建筑照明和应急照明的施工、设备基础、室内电缆沟、排水沟和集水坑(含盖板)并接至室外污水井、站内预埋接地扁铁、院内路面恢复等土建施工(包括图纸、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即: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新建综合楼A供热系统 2.6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所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02 日 10 时至 2024 年 07 月 07 日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前须上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或购标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07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层(24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122号 联 系 人:秦立国 联系电话:0991-880365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层(24楼) 联 系 人:黄伟艺 电 话:15689945095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122号 联系人:秦立国 电话:0991-88036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24楼) 联系人:黄伟艺 电话:15689945095 电子邮件:44227608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407021554453557462897502编辑:365trade.c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