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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EWINS气象数据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日期:2024-07-04     浏览:0    
关于EWINS气象数据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EWINS气象数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EWINS气象数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OCC-E-202406910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采购需求: 1.数据内容 本次采购需求由4类气象数据服务内容构成,包括全球卫星云图、雷达拼图、全球高空和地面观测产品、数值预报模式加工产品等,具体内容为: (1)全球卫星云图 提供全球范围的卫星云图数据产品,便于在国航的系统中进行叠加展示,为天气监控和预报分析提供服务支持。该服务支持数据方式提供。 (2)雷达拼图 提供国内和全球范围的雷达拼图数据及图片产品,数据和图片便于在国航的系统中,叠加机场、航路等相应信息,为实时天气监控提供支持服务。该服务支持数据和图片方式提供。 (3)全球高空和地面观测产品 提供全球范围内高空和地面测站的实况天气分析产品(包含西北太平洋热带气旋数据),为国航天气监控和趋势预报提供支持服务。该服务支持数据方式提供。 (4)数值预报模式加工产品 通过提供全球范围内不同数值预报模式加工产品,为雷雨、降雪、低能见度、大风危险天气的预警提示提供支持服务。签约期内,供应商负责提供气象数据使用说明和技术指导。 2.供应商提供的气象数据服务须完全满足《气象数据服务内容》(见附件)所列要求,并且通过专线方式提供给国航,以确保气象数据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历史数据调用 签约期内,根据国航的需求,供应商协助提供以上数据服务内容的历史数据,以便国航进行调取和使用。 4.运行维护 签约期内,供应商负责监控气象数据传输正常性,保持 24 小时始终处于正常传输的工作状态,如出现数据无法正常传输时,由供应商负责协调运行维护工作,直至恢复正常运行;供应商为国航提供气象数据服务 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必要的协助。当数据出现不正常情况时,供应商应在15分钟内响应,并立即处理和解决,协助国航恢复生产。 5.供应商系统例行停机维护或出现设备故障时,均应及时通知国航。当数据内容、格式、频次等信息出现变更,须提前告知国航,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实施变更。 6.供应商须于2024年8月15日00时(北京时)前,在国航系统中完成数据切换适配性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数据传输、数据解析、功能适配等,并于2024年8月30日00时(北京时)开始启动数据服务传输工作。 7.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服务资料,其数据来源必须为经局方认可或批准的气象情报信息源,并提供数据来源和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数据来源为经局方认可或批准的气象情报信息源的说明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烨
联系人电话:010-64537954
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ye@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供应商报名材料,需逐份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如页数较多,请同时加盖骑缝草),提供彩色扫插件。 (三)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材料提交,视为有效报名。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10-61465959/5421/5484进行咨询。 (四)报名材料尽量为PDF完整文件,避免上传多张图片。 (五)未在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需前往平台按照要求完成注册,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六)官方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发布媒介除外。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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