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  公告  电梯  安徽  五彩湾  北京  主机  蓄电池  磋商公告 

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潢川花埠港区)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5     浏览:0    
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潢川花埠港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40408001001/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潢川花埠港区)(招标项目编号:豫工程20240408001001/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河南中豫航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潢川花埠港区,建设4个1000吨级通用泊位,4个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设计通过能力485万吨/年,岸线长度 785 米。码头水工结构采用高桩框架结构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一标段:工程施工;002 二标段: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工程施工;002 二标段:施工监理:

一标段:工程施工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等专业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3.业绩要求:近10年,2014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一项水运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水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交通行业、建筑行业中对应的专业及相应的工程管理、建设管理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

6.1项目总工:拟派本项目项目总工应具有水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交通行业、建筑行业中对应的专业及相应的工程管理、建设管理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6.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6.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标段。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标段:施工监理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3.业绩要求:近10年,2014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至少一项水运工程监理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6.其他要求:

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6.3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监理标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6日00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12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潢川花埠港区)

2.2 建设地点:信阳潢川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新建潢川花埠港区,建设4个1000吨级通用泊位,4个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设计通过能力485万吨/年,岸线长度 785 米。码头水工结构采用高桩框架结构。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施工

二标段:施工监理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潢川花埠港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包含水工工程、港池护岸工程、港池疏浚工程、进港航道疏浚工程、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堆工程、港池导助航设施、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建筑安装工程、供电工程、变电所设备、通讯工程、控制工程以及给排水、消防工程等,不包含绿化工程、外水、外网、外电、装卸工艺及设备等);

二标段: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潢川花埠港区)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24个月;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标准:争创优质工程和平安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工程施工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等专业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3.3业绩要求:近10年,2014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一项水运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水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交通行业、建筑行业中对应的专业及相应的工程管理、建设管理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总工:拟派本项目项目总工应具有水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交通行业、建筑行业中对应的专业及相应的工程管理、建设管理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标段。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标段:施工监理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3.3业绩要求:近10年,2014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至少一项水运工程监理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3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监理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须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关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附件》。

4.2 获取时间:2024年7月6日00时00分-2024年7月12日23时59分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 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6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到市场主体系统的指定位置。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开标室(七)-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并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豫航道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3336190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峰

联系电话:0371-86120878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15室

 

 

2024年7月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豫航道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3336190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15室

联系人:郭峰

电话:0371-86120878

电子邮件:876893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407051129024508113931982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