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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曹妃甸码头商储库检修电源改造项目等箱式变电站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5     浏览:0    

天津石化原油储运项目-箱式变电站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石化原油储运项目-箱式变电站招标(WZ20240710-2921-7705-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箱式变电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箱式变电站\1000kVA 6/0.4kV SF6 6回路 含内连接线缆2.00包1-箱式变电站
2箱式变电站\1000kVA 6/0.4kV SF6 6回路 含内连接线缆2.00包1-箱式变电站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7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就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达到5项及以上就否决投标。

    3.1.8 投标商应提供近五年 (2020一2024年) 一台 (套) 及以上35kV或6(10)kV符台GB/T17467-2020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需至少包括35kV或 6(10)kV开关柜、 低压柜、 变压器) 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对应的合同, 对应业绩的发票复印件, 技术协议 (或技术规格书) 复印件.至少提供一套使用现场设备照片、使用单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3.1.9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0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1 投标商提供书面承诺:协同项目设计方对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及优化、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合安装调试、系统调试和验收,并承担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

    3.1.12 投标商提供书面承诺: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含辅助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负责对所提供的高低压柜、变压器等设备运输到项目现场,并无条件配合与项目电气系统的联通联调,直至项目电气系统的调试完毕。

    3.1.13 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1.14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3.1.15 投标人须提供复合GT/T17467-2020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型式试验报告,报告由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

    3.1.16 投标人须提供所供变压器生产厂家有效期内国家级变压器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 GB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一级能效的10(6)KV、SCB18系列型式试验报告。

    3.1.17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需提供制造商的承诺函。

    3.1.18 投标商必须具备所有主设备(箱式变电站箱体、0.4kV 开关柜等)自主生产制造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5日 14:00时至2024年7月1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3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7月23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尽快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市大港区上古林西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邮 编:/ 邮 编:300100
联 系 人:田甜联 系 人:丁尚东
电 话:17695926697 电 话:022-58068992
电子邮件:tiantian.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wzdingsd@sinopec.com
2024年7月5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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