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H13地块新建学校及H13地块西侧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4.138-4-防水材料(大渡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H13地块新建学校及H13地块西侧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水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H13地块新建学校及H13地块西侧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金桥路。H13地块新建学校总建筑面积89866.1㎡,包含楼栋范围为:1#楼(行政办公楼)、2#楼(初中部教学楼)、3#楼(高中部教学楼)、4#楼(综合楼)、5#楼(实验楼)、6#楼(图书馆、报告厅)、7#楼(体育馆)、8#师生餐厅、学生宿舍楼;9-10#学生宿舍、11-12#楼(大门)、D-1#地下车库、D-2#地下车库、D-3#活动空间。H13地块西侧道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366.94m,设计速度30km/h,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幅宽32.5m。总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内容:防水材料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7:(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
3.1.1 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1.2 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1.3 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年产3000万平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拥有自检试验室,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3.1.4 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及,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1.5 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近3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6 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7 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履约信用要求。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本次招标分 2 个包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标 1 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2.5由于本项目业主对供应商有准入要求,供应商或厂家需在投标前与业主落实入围工作,获得入围资格。
3.2.6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和集团内部贸易企业参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7月5日17:00时至 2024年7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 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大渡口学校项目防水材料标书款+包件号。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270024341@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 号:1100 6022 4018 0025 7425 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联行号:301100000066
4.4 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17: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整标¥3000.00(大写: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大渡口学校项目防水材料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61773566@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7608008732)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 号:01-10-000493-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联行号:907100000513
6.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H13地块新建学校及H13地块西侧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金桥路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售标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81403472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6
标书款凭证邮箱:270024341@qq.com(李女士)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08008732
项目联系人:党先生 联系电话:15982235112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461773566@qq.com(李先生,汇款后需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汇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发送邮箱)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包件1 | 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TPO-H-1.5mm GB/T35468-2017 | ㎡ | 25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 | TPO-P-1.5mm GB 27789-2011 | ㎡ | 15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 JS-II(双组份)GB/T23445-2009 | kg | 725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SBS-Ⅱ-PY-S-4.0mm GB/T35468-2017 | ㎡ | 15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 JF-S-II(单组份) JC/T 984-2011 | kg | 25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 | TPO-预铺-1.5mm GB/T23457-2009 | ㎡ | 20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 | TPO-自粘-1.5mm GB/T23260-2009 | ㎡ | 25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 环保型 JC/T2428-2017 | kg | 30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高分子湿铺防水卷材 | H-D-1.5mm GB/T35467-2017 | ㎡ | 15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包件2 | 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TPO-H-1.5mm GB/T35468-2017 | ㎡ | 25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 | TPO-P-1.5mm GB 27789-2011 | ㎡ | 15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 JS-II(双组份)GB/T23445-2009 | kg | 725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SBS-Ⅱ-PY-S-4.0mm GB/T35468-2017 | ㎡ | 15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 JF-S-II(单组份) JC/T 984-2011 | kg | 25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 | TPO-预铺-1.5mm GB/T23457-2009 | ㎡ | 20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 | TPO-自粘-1.5mm GB/T23260-2009 | ㎡ | 25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 环保型 JC/T2428-2017 | kg | 30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高分子湿铺防水卷材 | H-D-1.5mm GB/T35467-2017 | ㎡ | 15000 | 施工现场 | 至工程结束 | |
1、技术要求:交付的物资和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新颁布,应由甲方决定是否引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乙方应予以理解并承担风险。 2、验收方式:单价需含施工(施工方式细目、专项施工方案详见附件1、2),验收以施工完毕甲方计量验收合格的计量签认单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1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1 日至本月 10 日;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生效后60日内,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70%;剩余27%在工程完工后支付,3%为质量保证金; 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其他: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修(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果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7、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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