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爱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电爱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CECOM-2024-BD01-0772
2.3 采购类型:货物
2.4 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电池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 数量 | 单位 |
1 | 1.5吨步行电动助力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70-80AH或48V/20AH 锂电池 | 3 | 台 |
2 | 2吨站驾电动托盘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10-270AH 铅酸电池 | 3 | 台 |
3 | 2吨站驾电动堆高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10-270AH 铅酸电池 | 4 | 台 |
4 | 1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40-300AH 锂电池+快充 | 1 | 台 |
5 | 3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320-350AH(3台)、420-480AH(1台) 锂电池+快充 | 4 | 台 |
6 | 3.5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320-350AH(1台)、420-480AH(5台) 锂电池+快充 | 6 | 台 |
7 | 3.8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420-480AH 锂电池+快充 | 1 | 台 |
合计 | 22台 | |||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含税) | ¥2,800,000.00 |
2.5 交货期: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2.6 交货地点: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南门5栋、6栋、7栋、9栋、10栋、11栋及中电泰日升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具有原厂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代理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10)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的铅酸电池及锂电池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1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前五年内)提供锂电池叉车车辆的应用案例。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其他要求:须在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按项目领购,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文件领购方式及流程:进入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注册(新用户)—(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请参照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
4.4 文件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联 行 号:104100005725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网上支付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网上支付”后进入支付宝支付页面完成付款,付款完成后(无需审核)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现金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现金”后提交审核,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现金领购标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标书发售处)
4.5 招标文件领购联系人:刘经理,010-52200340。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联系人:于明生、董鑫浩、崔李枭枭、常冬梅
电话:010-52205475、13693034556
电子邮箱:yums@c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