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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T2贵宾室油烟管道清洗清洁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7-09     浏览:0    
关于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T2贵宾室油烟管道清洗清洁项目谈判公告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T2贵宾室油烟管道清洗清洁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T2贵宾室油烟管道清洗清洁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409912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五)项目需求:

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浦东T2贵宾室油烟管道清洗清洁项目采购需求

 

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T2贵宾室油烟管道清洗清洁项目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上海市《餐饮业中餐厨房管理规范》(DB31/T526-2011)和《排油烟设施清洗技术规范》(T/SHXFXH 002-2021)的相关规定,企业排油烟系统定期清洗保养,重点清除管道油垢,消除火灾隐患。现对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T2贵宾室油烟管道清洗清洁项目提出采购需求。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预算

1、项目名称: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T2贵宾室油烟管道清洗清洁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休息室。

三、采购计划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预算类采购计划,该采购计划已获中翼公司批复。

四、采购需求

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T2贵宾室油烟管道清洗清洁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

1.清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油烟风管、运水油罩、烟罩格栅、烟罩等。

2.清洗频次及报价:一年至少4次,按次报价,按次结算,具体清洗次数和清洗作业时间根据我方要求进行清洗作业过程中使用的设设备、物料耗材均由供应商提供

3.排油烟设备清洗须遵照《排油烟设施清洗技术规范》的规定和标准执行,保证设备在性能、安全、环保方面都能符合上述规范和标准。

4.保养完毕需确保设备可正常使用,并提供烟道清洁报告(含清洗前后对比图片及影像报告资料)。

附件:清洗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设施设备

清洗范围

1

油烟排风管道

管道内壁、防火阀、泄油装置

2

烟罩

集烟罩、集油盘、格栅等

 

5.合同签署方式及合同期限:

5.1 合同签署方式:框架协议;

5.2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服务试运行开始,末次服务验收合格后)。

5.4付款方式:按次结算,服务周期满且验收合格后。收到服务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内容以中翼公司合同要求为准。经我方验收合格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后,经由服务方开票后,向乙方支付单次服务费。

6.交付期限:休息室油烟道清洗完成。

7.项目地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休息室。

8.验收标准:遵守上海市《餐饮业中餐厨房管理规范》(DB31/T526-2011)和《排油烟设施清洗技术规范》(T/SHXFXH 002-2021)的相关规定

9.清洗及验收要求:

9.1油烟排风管道,管道内壁、防火阀体和附属装置等表面,应90%以上无块状油垢或油污沉积,并显露90%的本体质地。

9.2普通烟罩内外表面无油腻、油渍和油污,光亮整洁;风机叶轮、过滤器、运水风轮等表面90%以上显露出本体质地,电机底部无沉淀的油污。

9.3系统设施,排油烟系统的设备设施运行技术性能正常、无漏风、漏油现象。清洗的效果达到原本的质量规范第一次清洗验收不合格的,我方有权要求供应商二次清洗,二次清洗不得计算费用,二次清洗后仍不合格的,我方有权拒付当次清洗费用

9.4验收报备资料,应包括施工竣工报告、施工纪实、影像资料(清洗部位前后对比照片,如清洗部位照片较多,可做附件,并注明清洗部位)

9.5供应商工作人员在烟道清洗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与我方无关,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将我方设备、设施损坏,理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9.6售后服务:本合同涉及产品的采购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交甲方的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和承诺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服务方具有约束力。

10. 产品须满足的标准规范:服务方应当具备商用油烟清洗资格与能力:服务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服务方持有的资质及许可证持续有效,服务方保证不发生受监管机构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负面新闻。

11. 每次作业前供应商应提前14个工作日上报清洗作业人员名单,并出具工具单报备,作业时应统一着装。

12. 需签署施工操作安全协议(包含但不限于化学品使用、油烟管道火灾隐患排除等条款)。

13. 需提供施工方案:需包含粉尘、化学品、污水处理方案,针对现场食品卫生安全要有保护措施,登高作业风险点方案措施,零件掉落异物风险管控等。

五、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经营范围包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要包含烟道管道、风机清洗、油烟净化器清洁科技领域、环保、保洁服务等;应具备相应资质:如排油烟设施可燃物清洗企业资格证等,具备化工原料(危险品)安全使用及存储条件,登高作业证,施工人员健康证;具备机场禁区内通行证如需我司协助办理通行证提前14个工作日提交材料(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单位联系函、机场控制区安全承诺书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三)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四)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以食品为例: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HACCP或FSC22000体系认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证照,采购项目涉及国家法定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八)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符合我司要求的付款方式。
(九)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供应商准入材料,并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十)清洗次数和清洗作业时间根据我方要求进行。
(十一)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非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处置及相关流程等信息见附件3)、非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在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8.“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9.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10.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的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联系人:叶细婷
联系人电话:02168332610
联系人电子邮箱:yexiting@saccaggac.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采购平台-采购项目公告”栏目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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