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G0100G24118/1(HTCL-ZB-245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哈里发改发〔2024〕7号至哈里发改发〔2024〕10号、哈香发改发〔2024]4号、8号、13号、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资金和各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香坊区 2.3建设规模:2024年哈尔滨市道里区、香坊区共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约45.34万平方米,涉及约87栋楼体,居民约8233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44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配合招标人做好协调居民业主等相关工作;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合格标准、满足工地数字化监控要求;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六个百分百”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本公告为第一标段: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道里区、香坊区,建筑面积约45.34万平方米; 潜在投标人可对“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的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可兼投兼中,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2.8最高投标限价:本标段概算暂估为2.2亿元,具体详见澄清文件。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0本项目道里区、香坊区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不得参加已承揽项目对应道里区、香坊区相应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取得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当日的状态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同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本项目以区为单位,分别成立独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按上述文件分别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6时00分至2024年7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7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欣 电话:0451-8738323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陈继龙、申明慧 电话:0451-8236469782364715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日期:2024年7月8日
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G0100G24118/2(HTCL-ZB-24504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哈外发改发[2024]12号至哈外发改发[2024]28号、哈香发改发〔2024]4号、5号、10号、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资金和各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香坊区 2.3建设规模:2024年哈尔滨市道外区、香坊区共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约46.29万平方米,涉及约108栋楼体,居民约8596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44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配合招标人做好协调居民业主等相关工作;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合格标准、满足工地数字化监控要求;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六个百分百”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本公告为第二标段: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道外区、香坊区,建筑面积约46.29万平方米; 潜在投标人可对“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的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可兼投兼中,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2.8最高投标限价:本标段概算暂估为2.7亿元,具体详见澄清文件。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0本项目道外区、香坊区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不得参加已承揽项目对应道外区、香坊区相应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取得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当日的状态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同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本项目以区为单位,分别成立独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按上述文件分别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6时00分至2024年7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7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欣 电话:0451-8738323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陈继龙、申明慧 电话:0451-82364697、82364715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日期:2024年7月8日
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SG0100G24118/3(HTCL-ZB-245041/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哈香发改发〔2024]4号、6号、7号、9号、12号、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资金和各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2.3建设规模:2024年哈尔滨市香坊区共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约44.21万平方米,涉及约97栋楼体,居民约8172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447日历天。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配合招标人做好协调居民业主等相关工作;(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2.6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合格标准、满足工地数字化监控要求;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六个百分百”要求;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本公告为第三标段: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香坊区,建筑面积约44.21万平方米;潜在投标人可对“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的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可兼投兼中,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2.8最高投标限价:本标段概算暂估为2.5亿元,具体详见澄清文件。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2.10本项目香坊区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不得参加已承揽项目对应香坊区相应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1)取得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当日的状态为准);(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同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3.2.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2.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3.2.4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3.2.5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本项目以区为单位,分别成立独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按上述文件分别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6时00分至2024年7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09时30分。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30分。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7.评标、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其他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9.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9.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9.5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9.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9.7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招标人: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欣电话:0451-87383234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联系人:陈继龙、申明慧电话:0451-8236469782364715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日期:2024年7月8日
202407091029366271426201477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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