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化工中心2024年度区域级碳酸钠铺货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642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化工产品贸易中心,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化工产品贸易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能源e购平台电商铺货项目,项目名称:化工中心2024年度区域级碳酸钠公开招标铺货采购,合同有效期一年,当合同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总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供货范围为:新疆地区
标段二供货范围为:鄂尔多斯、包头、榆林、银川地区
采购范围:本标段为标段一,新疆标段,采购范围为碳酸钠,共计1项。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同一标段内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当实际结算数量超过预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1.3合作方式:
1)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年;
2)交货期:国家能源e购商城采购订单确认后15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最终用户需求为准。
合作方式:碳酸钠在商城铺货上架销售,双方采用“框架合同+实时订单”模式。实际供货数量以国家能源e购商城实际形成的有效订单数量为准。当招标人有实际需求时,在国家能源e购商城发布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到货验收数量为实际结算数量,以框架合同物资清单的价格为结算依据,中标人在国家能源e购商城进行订单确认并按采购订单组织供货。原则上国能e购商城自营专区供应商应选择商品生产厂家或其总代理。厂家为实现销售、售后等服务需委托一家或多家代理商的,厂家应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
3)该类商品本身为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大,以中国化工网轻质纯碱商品价格指数设置调价依据,调价周期为月,调整计算规则如下:
P=P0+P0*[(B-A)/A]
P0:中标单价(合同签订单价),单位:元;
B: 每月1日当日中国化工网轻质纯碱商品价格指数(注:若每月1日未出商品价格指数,则取之前有商品价格指数第一日的商品价格指数为B的值);
A:项目挂网日商品价格指数(注:若挂网日未出商品价格指数,则取之前有商品价格指数第一日的商品价格指数为A的值)
2.1.4超量控制措施:
2.1.4.1当协议实际下单总额超出协议总价时,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2.1.4.2某商品实际下单量超过采购预估量的,超出部分按照阶梯价计价方式。商品实际下单量超过采购预估量后的计价方式和方法见合同范本。
2.1.4.3对招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判定、下单超预估量后计价方式、协议有效期,投标人应填写专项承诺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碳酸钠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物资运输所必须的专用运输车辆(自带气力输送装置的罐车)或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并提供相应运输罐车备案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碳酸钠(纯碱)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7-30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不包括项目经理等人员业绩),评标阶段将认定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化工产品贸易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邮 编:100077
联 系 人:张玉林
电 话:010-58684583
电子邮箱:13695851@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汪一达
电 话:010-58131142
电子邮箱:20026099@ceic.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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