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天津龙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龙源天津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72MW风电项目预制舱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6568,招标人为天津龙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龙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龙源天津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风电场项目位于天津市辖区大港太平镇东大苏庄农场,风场面积约11k㎡。本项目采用12台单机容量为6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2兆瓦。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出1回220kV线路至近期投产的鑫泰路220kV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1.(1)电气一次部分:包括升压站预制舱成套设备采购。预制舱式模块化变电站将整站一、二次设备预制舱化,实现工厂预制和生产,根据各功能单元特点,将整站分为: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成套设备(35kV开关柜部分:35kV主变进线开关柜、35kV母线设备柜、35kV电缆出线柜、35kV SVG出线柜、35kV站用变出线柜;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等)、站用变及二次设备预制舱成套设备(35kV站用变压器、35kV站用变及二次预制舱(两侧结构)),35kV接地变小电阻成套装置,主变压器油色谱在线监测装置;(2)电气二次部分: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220kV线路保护、主变压器保护、35kV母线保护、低频低压解列装置、故障录波装置、保护故障信息远传系统子站、相量测量装置(PMU)、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电能量计量采集终端、电度表柜、AGC、AVC控制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智能辅助控制系统。
(3)通信部分:包括通信设备(包含SDH设备、IAD设备、调度交换机设备、调度数据专网设备、综合配线设备、阻燃光缆等)。
2.投标人保证供货系统的完整性,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配电装置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配电装置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最终图纸以设计院确认为准,投标方不得因此提高价格。
3.涉及数据传输各系统、软件接口、匹配等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并预留集团全量采集系统接口条件,并配合调试工作以及产品需要满足冀北电网信息上传、安全防护要求。
4.投标人应根据当地电网调度要求对设备清单进行修正和补充,以保证满足电网调度要求。对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附件,供方须补足,且不发生费用。
5.所有设备运送至预制舱厂家,进舱安装后运送至项目现场。
6.设备交接由招标人预制舱驻场监造或催货人员与预制舱厂家指定专人一同签署到货确认单。
7.二次设备需在预制舱交货期前15天将设备发到舱体生产厂家,并派人员指导安装。
8.二次设备屏体内部如有需要安装的设备,需二次厂家人员到舱体生产厂家完成安装。预制舱内的辅控设备(视频监控探头,火灾报警设备、门禁系统、SF6在线监测等),智能辅控厂家配合预制舱厂家预留预制舱内的辅控设备的安装位置确认,涉及预制舱舱体部分的智能辅控设备派人到预制舱厂家(或项目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而定)安装,其他部分智能辅控厂家派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安装,预制舱厂家配合位置确认。
9.为避免生产配合中的误差,所有设备厂家图纸由设计院确认后提供给舱体厂家,由舱体厂家负责集成并出具完备的产品设计图纸,经设计院审核确认后方可生产。
10.其他未尽事宜以设联会为准。
2.1.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全部设备具备供货条件。(各类设备清单,见招标技术文件及设备清单)
2.1.4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72兆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内。
2.1.5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满足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具体详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电压等级及以上变电站预制舱式电气设备供货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电流≥1250A且额定电压≥35kV)开关柜的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5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7-29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不包括项目经理等人员业绩),评标阶段将认定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龙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湾路16号
邮 编:300010
联 系 人:张超
电 话:13920497987
电子邮箱:12018568@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申玉战
电 话:010-57337286
电子邮箱:12010391@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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