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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1     浏览:0    
兵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GZ-2024-45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兵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4-45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兵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通过在财政、人行和代理银行实施部署电子凭证库和电子签章系统,及提供给各方业务系统调用的接口,在不破坏各方现有业务系统数据完整性基础上,各方业务系统通过与电子凭证库衔接,实现对现有电子单据的电子签章和验章,并形成电子凭证。业务参与各方在电子凭证库之间实现电子凭证的交互,代替现有纸质凭证的传递,大大提高支付和清算的工作效率。 该业务系统与兵团财政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形成对接,可实现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审核确认功能、取消确认、申请退款、国库支付业务信息的传输、完成账务处理及相关对账及统计报表的生成。 在网点操作前端实现零余额账户支付审核确认功能、取消确认、申请退款、直接和授权支付业务支付处理及资金清算、交易查询等相关功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的机构,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3投标商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和售后服务方案,对于重大事故能够及时响应;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7具备相应项目经验,配备较强的专业团队的证明资料;

3.8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本公司类似项目管理或研发管理项目的成功实施案例;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 资格后审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1日10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17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1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24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兵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招标人为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兵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兵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2.2 项目编号:XJGZ-2024-456

2.3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项目预算:126万元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兵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通过在财政、人行和代理银行实施部署电子凭证库和电子签章系统,及提供给各方业务系统调用的接口,在不破坏各方现有业务系统数据完整性基础上,各方业务系统通过与电子凭证库衔接,实现对现有电子单据的电子签章和验章,并形成电子凭证。业务参与各方在电子凭证库之间实现电子凭证的交互,代替现有纸质凭证的传递,大大提高支付和清算的工作效率。

该业务系统与兵团财政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形成对接,可实现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审核确认功能、取消确认、申请退款、国库支付业务信息的传输、完成账务处理及相关对账及统计报表的生成。

在网点操作前端实现零余额账户支付审核确认功能、取消确认、申请退款、直接和授权支付业务支付处理及资金清算、交易查询等相关功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2.6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即:兵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2.7 实施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实施上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的机构,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3投标商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和售后服务方案,对于重大事故能够及时响应;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7具备相应项目经验,配备较强的专业团队的证明资料;

3.8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本公司类似项目管理或研发管理项目的成功实施案例;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1日10:00时至2024年07月17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前须上传: 营业执照、类似案例扫描件等资料。 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3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网站公司联系,网站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新疆国际招标中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38号

联系人:刘婷婷

电话:0991-237845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层

联 系 人:黄伟艺

电    话:15689945095

电子邮件:442276080@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38号

联系人:刘婷婷

电话:0991-237845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24楼)

联系人:黄伟艺

电话:15689945095

电子邮件:44227608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407101857350920991912328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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