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第三方抢工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018-410151-70-03-0784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第三方抢工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第三方抢工队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LDHC-GK-2024003 2.3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规划工业一路以南,双鹤湖五街以东,用地面积:6948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499.82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地下车库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3680.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819.27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第三方抢工队工程,具体项目的施工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相关资料)及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工期:满足发包人进度要求。 2.7 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 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工程施工类(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3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6.2 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17时30分,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 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60870495)。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梅河路与黄海路交叉口香湖湾4号办公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103860797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于留洋 电话:0371-86688491-转615、0371-55131206 邮箱:hxzx04@163.com 202407122226100341397695050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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