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36-2油田绥中36-2区块开发项目连续循环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绥中36-2油田绥中36-2区块开发项目连续循环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绥中36-2油田绥中36-2区块开发项目连续循环服务
项目概况
为降低停泵和起下钻期间的岩屑沉降堆积成岩屑床特使用连续循环系统,主要使用在东营组下部和沙河街地层;根据开发项目整体设计要求部署,本次服务涉及工作量约6口,8-1/2″井眼涉及井段约6540m。 此次招标连续循环系统主要应用8-1/2″井眼,实际作业过程中,根据最新提供靶点或现场作业情况,可能增加或减少使用连续循环系统的井数及井段,不排除12-1/4″井眼的应用,具体以实际为准。“连续循环”是指:在钻井过程接立柱(或单根)或起下钻作业中,钻柱上扣、卸扣时,保持井内泥浆(循环介质)正常循环的技术。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绥中36-2油田绥中36-2区块开发项目连续循环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495/01
发标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主要技术规格
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具体动复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动复员地点:天津塘沽、北港库房。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 实现使用井段接立柱、起下钻停泵期间钻井液的连续循环; ★ 岩屑浓度12-1/4"<1.3%,8-1/2"<0.8%,无岩屑床堆积; ★ 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及相关配套工具。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井次连续循环作业服务业绩(提供的业绩合同数量不做要求)。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且应有服务需求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报告或服务验收单或服务需求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海洋石油大厦A座 |
联 系 人:裴晓霞 |
电子邮箱:peixx@cnooc.com.cn |
邮 编:300459 |
联系电话:02266502978 |
异议受理人:孙娜娜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6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peixx@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裴晓霞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孙娜娜 |
电子邮箱:sunnn@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66504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