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院钢制膜组件加工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院钢制膜组件加工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院钢制膜组件加工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钢制膜组件加工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天津院钢制膜组件加工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591/01
发标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本体316L/碳钢衬塑/超级双相钢2507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订单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
交货数量
预计290台
招标范围
天津院钢制膜组件加工专有协议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合同的膜组件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供货产品名称;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材料应有买方签字或盖章;(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仅接受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投标。 制造商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支持文件: 1)生产资质证书(与标的物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等);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制造等),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厂房、库房证明(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生产/加工本标的物相关的设备实物照片等); 4)与标的物相关的知识产权或专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导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查阅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下载专区中的供应商指导手册,也可拨打系统运维咨询电话:010-84528886。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时在联系人信息页签,严格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本次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本次投标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志伟,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486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E-mail:sunzhw2@cnooc.com.cn。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4.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 |
联 系 人:杨晓丽 |
电子邮箱:yangxl3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2252 |
异议受理人:孙志伟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69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孙志伟 |
电子邮箱:sunzhw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0 |
联系电话:02266504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