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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阿城支行新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8     浏览:0    
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阿城支行新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XM231999240700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阿城支行新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GXM2319992407000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阿城支行新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装修面积:772.66平方米(使用面积)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且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批准,不将除劳务分包以外的任何工程内容进行分包;不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一年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 生产许可: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25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guozi20220718@163.com,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一期办公一号楼2921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阿城支行新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GXM23199924070009,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阿城支行新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大街484号

2.3建设规模: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阿城支行新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装修面积:772.66平方米(使用面积)。

2.4招标内容: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阿城支行新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

2.5招标范围: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阿城支行新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清单。

2.6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

2.7服务效率要求:按规定工期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8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要求的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2.安防施工达到公安机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且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批准,不将除劳务分包以外的任何工程内容进行分包;不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一年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 生产许可: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07月19日起至2024年07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需按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guozi20220718@163.com,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

账    号:172752850866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的投标单位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guozi20220718@163.com购买文件: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4.4建议投标人在招标人单位开立对公账户(含辅助账户),便于后续资金结算。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8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一期办公一号楼2921室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bocom-gys.bankcomm.com)对外公开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8号交银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51-846287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一期办公一号楼2920室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0451-51011111

电子邮件:guozi2022071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407181036237897750753505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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