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站BOG处理能力最大化利用可行性研究课题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13-246034153668)
1、招标条件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接收站BOG处理能力最大化利用可行性研究课题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接收站BOG处理能力最大化利用可行性研究课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扩建储罐、槽车、反输加注、气试等工况运行,对接收站的BOG处理负荷产生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反输加注考虑到目前的2万方船型,包括到2024年9月30日码头反输管线部分的完成,反输加注的装载能力最大可达到5000m³/h;气试工况在热船状态下,冷船的BOG量无法全回收,需要控制返回到岸的气量和温度,按照气臂的输送能力,测算全回收的温度点。此外,按照上海LNG 2023全年日输气量的峰谷比超过10(最小日输气量300万m³、最大日输气量3700万m³),不同季节期间下游的气量需求变化太大,春秋两季的日输气量较小,冬夏两季则相对高峰,较小的输气量也给BOG的回收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根据LNG液相反输能力提升的需要,对接收站现有BOG处理系统能力最大化利用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包括设备设施能力核算、对生产调度的影响等,以保证将来在相对较低外输量工况、不限制装载量的前提下,将产生的BOG完全回收。此问题需要挖掘潜力并系统解决,采取主动措施、统筹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在保证装置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尽最大程度的实现节能环保的相关要求。 2.2招标内容: 分析现有BOG产生源、BOG处理设施现状,编制上海LNG接收站BOG处理能力最大化利用可行性方案,完成课题报告和论文投稿。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4.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9室 4.1.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邮件购买 有意向购买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写清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同时扫描二维码登记单位信息。 4.2 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受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3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310015504000556463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2日 10:00,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0楼八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受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1088号汇郡大厦8楼 联系人:沈冘 电话:021-5353788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9室 联系人:成凌、雷志良 联系电话:021-32557502、32557950 传真:021-32557272 电子信箱:cl@shbid.com、lzl@shbid.com 202407221040383101385619739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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