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标准 |
公司性质 |
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情况 |
1、2020年至今至少有2个商业项目(含购物中心、酒店、写字楼)业绩,且单项目合同签约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主体与TOP20地产至少有1个全国性集采协议,集采协议期覆盖2021年6月1日(含)及以后(注:TOP20地产为保利、万科、中海、华润、碧桂园、招商、龙湖、金地、绿城、建发、融创、金茂、滨江、绿地、中铁建、越秀、保利置业、华发、中建壹品、新城),或者大型通讯、数据行业至少2个集采协议,集采协议期覆盖2021年6月1日(含)及以后。 |
经营情况 |
投标主体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净利润不能为负 |
纳税人资格 |
要求一般纳税人资格,报名需提供纳税资质证明文件包括《税务 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单》复印件等 |
服务及授权 |
需具备推荐品牌内柴油发动机(上柴、玉柴、潍柴、磐谷动力(科克)、无锡动力或同档次)、发电机(法拉第、英格、德科或同档次),须有2022年~2024年至少2家原厂OEM授权证书(须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工厂要求 |
自有工厂, 出具厂房产权证或租赁证明 |
其他 |
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情形:
(1)出现合同或供货造假行
(2)最近1年在信用中国官网被严重警告
(3)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华润置地D级或不合格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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