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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航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国航股份汇算清缴、税务代理申报等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7-23     浏览:0    
关于中航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国航股份汇算清缴、税务代理申报等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国航股份汇算清缴、税务代理申报等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航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国航股份汇算清缴、税务代理申报等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410747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一、为国航股份提供:

1.2024-2026会计年度汇算清缴(含资产损失)审核服务;

2.2025-2027自然年度常年税务顾问服务;

3.2022-2026自然年度纳税合规检查并出具纳税合规检查税务意见书;

4.国航股份全税种纳税填报数据审核服务。

二、为中航集团提供:

1.2024-2026会计年度的汇算清缴(含资产损失)审核;

2.2025-2027自然年度常年税务顾问服务;

3.2022-2026自然年度纳税合规检查并出具纳税合规检查税务意见书(中航集团与部分境内二、三级子公司纳税合规检查税务意见书合并提供);

4.中航集团月度(季度)各税种代理申报服务。

三、为中航集团部分境内二、三级子公司提供:

1.2024-2026会计年度的汇算清缴(含资产损失)审核服务;

2.2025-2027自然年度常年税务顾问服务;

3.2022-2026自然年度纳税合规检查并出具纳税合规检查税务意见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合同。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2021年至今,为企业提供汇算清缴审核服务业绩不少于5个,提供全税种代理申报服务业绩不少于3个。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禁止交易期不良行为名单内的供应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资格审核采用有限数量制,备选供应商限定为5家。择优原则: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超过5家时,将按照择优原则,以有效业绩进行评分排序,确定排名靠前的5家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如存在总分一致的情况,优先选择为央企或航空公司提供汇算清缴审核服务业绩得分高者,为央企或航空公司提供全税种代理申报的服务业绩其次;若仍存在并列情况,再以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的高低确定先后顺序。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择优评分表”。 (2)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多于3家(含)少于5家(含)时,则直接确定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 (3)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该项目的采购工作。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存在亏损情况,请提供书面说明。加盖公章。
8.2024年1月至今,任意1次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的证明材料。
9.业绩证明材料:①2021年至今,5-10份为企业提供汇算清缴审核服务的协议关键页。②2021年至今,3-10份为企业提供全税种代理申报服务(申报税种至少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协议关键页。“协议关键页”是指能够体现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协议期、双方签章的页面,未附协议关键页的业绩证明无效,可优先提供央企或航空公司业绩。
10.“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即网站首页输入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后,下载完整版报告。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虹玲
联系人电话:010-61465408
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hongling@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材料为PDF格式且须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和骑缝章。 3.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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