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安检探测及防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通知潜在投标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安检探测及防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3108-24400140021A/04),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并澄清通知如下:一、答疑部分(共5条):1、问题:招标要求①: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 投标资料表招标要求②: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七章,质保期保修合同,三、质量保修责任招标要求③: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1.4.11.3 驻场服务问题说明: 以上关于售后服务到达现场实践要求前后不一致。澄清建议: 建议澄清明确以哪个时间要求为准。答复: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 投标资料表,26.4.5修改为:26.4.5中国关境内的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设施:1、质保期内,货物若出现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故障排除响应,投标人维修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或其所投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并提供服务机构的简介。2、问题:招标要求①: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五章投标要求,3.2招标要求②: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 投标资料表,18.1问题说明: 上述对代理商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的要求不一致。澄清建议: 建议将招标文件第二册 第六章-18.1的第二条修改为:2、资格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声明、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投标时适用)、......答复: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 投标资料表,18.1第2条修改为:资格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声明、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投标时适用)、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以及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人民币转账或电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若采用)、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代理商投标时适用)、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投标时适用)(或者由制造商负责对所投产品的销售、使用、巡检、保养、维修、培训及授权工作和提供原厂质保的承诺书)、(营业执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等。3、问题:招标要求①: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5金属探测门5.1.1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认证,且探测灵敏度检验符合Ⅰ级要求。问题说明: 此条款是要求提供公安部的检测报告,但却只限定了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这唯一检测机构,具有明显指向性。目前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包括公安部一所、公安部三所两家检测机构,且两所均为业内常用检测机构,为确保潜在投标人可公平、公正参与本项目投标,建议修改指定唯一检测机构的要求。澄清建议: 建议澄清修改为: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且探测灵敏度检验符合Ⅰ级要求。答复: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5金属探测门,5.1.1条修改为: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且探测灵敏度检验符合Ⅰ级要求。4、问题:招标要求①: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 投标资料表,17.1招标要求②: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1.5辅助资料问题说明:招标文件中,对于纸质投标文件副本的数量要求前后矛盾。澄清建议:建议澄清明确投标时纸质投标文件副本的数量以哪个为准。答复:两处纸质文件数量对应的内容不同、并不冲突,“辅助资料”是技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纸质投标文件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17.1执行,辅助资料按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1.5辅助资料“资料提交汇总表”中的数量执行。例如将技术投标文件分上下册或多册编制并列明“辅助资料”目录、具体“辅助资料”内容单独另行成册包含在技术投标文件中。5、问题:招标要求①:招标文件第一册,18.1招标要求②: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18.1投标文件的密封问题说明: 招标文件第二册18.1章节没有提到副本是否与正本分开封装,没有提到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是否单独封装提交。澄清建议:建议澄清明确:副本是否与正本分开封装,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是否单独封装提交。答复:按招标文件第二册18.1执行。即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不要求单独封装提交;副本与正本是否分开封装均可。二、澄清部分(共4条):1、本项目招标的防爆罐数量变更为14个。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到项目现场完税价或DDP买方项目现场价1358.6611万元人民币。若投标报价不是到项目现场完税价或DDP买方项目现场价,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货币为外币,按照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将投标总报价折算成人民币金额,再与最高限价比较,折算后的投标总报价人民币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第★15.1条:“投标保证金金额:450,000.00元人民币或金额不低于450,000.00元人民币的美元或欧元”变更为:“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0元人民币或金额不低于250,000.00元人民币的美元或欧元”。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8月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等相关时间相应顺延。说明:以上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一经必联网(www.ebnew.com)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知晓该全部内容。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7月23日以上内容因系统格式原因未能显示图片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通知”,以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通知”为准。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4-07-23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条件项目概况:项目概况:重庆江北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3500万人次的目标设计。总投资约224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长3400米、宽45米的第四跑道及相应滑行道、新建35万平方米的T3B航站楼、125个机位的站坪、1座机坪塔台、捷运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建成后满足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终端年旅客吞吐量8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0万吨的保障能力。本期新建的T3B航站楼将作为T3A航站楼的卫星厅使用。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八章。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7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扩建指挥部为项目业主代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发改委、民航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及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2、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编号:3108-24400140021A/04招标项目名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安检探测及防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如下文件:3.1. 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2. 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本项目内台式痕量爆炸物毒品检测分析仪、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设备的制造及安装的制造商或是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产品最多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该品牌投标人的投标将均被否决。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格式 IV-9-2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并在《制造商资格声明》第“10.其他情况”中写明:“能够执行所投产品的销售、巡检、保养、维修工作,并具有开展所投产品使用、巡检、保养、维修等相关培训的能力,并向培训合格人员授权”。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格式 IV-9-3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及“格式 IV-9-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提供《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其中,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第“9.其他情况”中写明:“投标人具有制造商认可的针对所投产品的销售、使用、巡检、保养、维修、培训及授权相关能力”);或者提供由制造商负责对所投产品的销售、使用、巡检、保养、维修、培训及授权工作和提供原厂质保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单位公章鲜章)。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资质证书。3.4所投台式痕量爆炸物毒品检测分析仪、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产品必须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3.5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台式痕量爆炸物毒品检测分析仪、金属探测门在中国关境内至少具有1个供货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所投产品明细(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各页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若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鲜章。3.6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注: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3.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内发布,为到项目现场完税价或DDP买方项目现场价。若投标报价不是到项目现场完税价或DDP买方项目现场价,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货币为外币,按照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将投标总报价折算成人民币金额,再与最高限价比较,折算后的投标总报价人民币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7-10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7-17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招标文件领购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6室。本项目可现场或远程领购招标文件,远程领购方式详见下方“其他说明”。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其他说明:(1)本项目可现场或远程领购招标文件:1)领购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为:①招标文件领购申请函:包含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申请日期等内容,格式由投标人自拟,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或投标人签字(仅适用于中国以外的无公章的投标人)。②“致投标人函及回执”签章件,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③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的营业执照,3.2的《制造商资格声明》(适用于制造商投标时)、或《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时)、或承诺书(适用于代理商投标时),3.3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4的使用许可证书,3.5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2)领购招标文件的方式为:现场或远程。现场领购是指将领购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送至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远程领购是指将领购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机构邮箱sbyc31@vip.163.com,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领购期间向招标机构提交领购资料。招标机构收到领购招标文件须提供的全部资料超过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的(现场领购以招标机构收到资料纸质件时间为准,远程领购以招标机构邮箱sbyc31@vip.163.com收到资料扫描件时间为准),视为未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发放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3)本项目接受邮寄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与电子版。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邮寄投标文件或出席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若选择邮寄投标文件,则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招标机构的接收人(邮寄收件信息: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肖女士,18580168014),邮寄是否送达以邮寄运单的显示信息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错投、漏投的风险,做好邮寄工作、承担邮寄责任。若投标人选择出席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重庆咨询大厦开标当天的本项目开标厅。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8-08 10:00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本项目开标厅(门牌号见重庆咨询大厦A栋负一楼显示屏)。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本项目开标厅(门牌号见重庆咨询大厦A栋负一楼显示屏)。开标会采用现场开标形式和腾讯会议在线开标形式(仅适用于有投标人邮寄递交投标文件未出席开标现场时)。6、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邮编:401120联系人:凌先生联系方式:0086-23-67153951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联系人:肖女士,蒋女士联系方式:0086-23-677085387、汇款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人民币):346010100105300879账号(美元):1101144210000153其他:招标机构外币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欧元): 1101384210000022Swift Code: MSBCCNBJ0118、其他补充说明其他补充说明:招标机构联系邮箱:sbyc31@vip.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