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分公司仓库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仓库租赁项目,招标人为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襄城县分公司仓库租赁项目 2.2招标编号: PROJ20240701021417 2.3项目概况: 租赁许昌区域内的平层仓库,使用面积约44000平方米(以招标人实际确认面积为准),租赁期限10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5预算金额:594万元 2.6招标控制价:0.45元/平方米/天 2.7招标范围:襄城县分公司各烟站(点)烟包的存放仓储,租赁许昌区域内的平层仓库,使用面积约44000平方米(以招标人实际确认面积为准)。 2.8服务期限: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共计10个月。 2.9服务地点:许昌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提供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2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②未被“信用河南”网站(credit.henan.gov.cn/ )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④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存在行贿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和许昌市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报名;近五年来,在本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中标后无故不签合同、履行合同时出现违约、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等行为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法律纠纷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 7 月31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31 日17:00(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照要求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PDF上传: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③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形式的,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扫描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单位需将一套纸质资料(加盖公章)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竹林路深商大厦1615房间,收件人:连先生。 4.2.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核对通过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4.2.4找到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招标文件费用支付页面;本项目需要先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购标审核附件(若有)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一个附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资料提交后需等待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核对,资料审核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招标文件费用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资料审核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按钮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审核资料通过后,即可在“我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和平台使用费。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项目,平台服务费400元/项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18539937971;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数字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按4.4款提供的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6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公告附件“承诺书”中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出承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5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CA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4.4款提供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和《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发布。 8.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终止与该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并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其相关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迎宾路906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4-3595181 招标代理: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康宁街与普济路交汇处德威广场12楼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374-7335898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书面声明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 (招标人名称)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适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02407241034089260118151328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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