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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资产关于浏阳浏河之星酒厂等7户不良债权选聘合作清收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7-25     浏览:0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财信资产关于浏阳浏河之星酒厂等7户不良债权选聘合作清收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XZC-006000-CS018-2024032、代理编号:HNXZ-2024-ZB02-RKZB-0328-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概括:为了推进处置进程,加快项目处置回款,我部拟将持有的浏阳浏河之星酒厂等7户抵押类不良债权进行合作清收机构选聘。该7户债权本金余额4,986.78万元,利息2,770.55万元,代垫费用44.24万元,债权合计7,801.57万元。拟选聘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已垫付费用

债权合计

担保人

1

浏阳浏河之星酒厂

 437.50

 134.14

 2.65

 574.29

周明达、李先学、湖南加盛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湖南百年福食品有限公司

 259.83

 62.53

 2.94

 325.30

袁丽、浏阳市百年沙龙食品加工厂、湖南加盛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

湖南永生印务有限公司

 500.00

 506.64

 5.04

 1,011.68

长沙市永生彩印有限公司、林素姿、林志平

4

湖南味菇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09.45

1,182.75

 15.80

 3,108.00

李剑伟、张歌

5

常德市繁荣实业有限公司

 1,300.00

 810.94

 13.04

 2,123.98

周泽猛、万利华

6

湖南麦吉联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80.00

 34.50

 1.53

 316.03

罗琦、李军英

7

湖南麦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39.05

 3.25

 342.29

罗琦、李军英

 

合计

 4,986.78

2,770.55

 44.24

 7,801.57

 

 

5、采购范围:财信资产关于浏阳浏河之星酒厂等7户不良债权委托代理清收服务”,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采购预算:本项目为风险型代理,采用费率报价,代理服务费金额不超过195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最近年度的年检;

(2)供应商及拟任主办律师在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无行业协会、司法行政等部门给予处罚(处分)。

(3)主办律师要求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协办律师要求执业一年以上(含一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249时00分至2024年8月2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磋商文件费用: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4.1通过《财信金控采购管理系统》https://pms.hnchasing.com/)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审核单位请选择: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将通过采购管理系统发送磋商文件及后续采购活动。

4.2完成注册操作后,供应商登录平台,在“我的桌面”点击【我要报名】,或依次点击【采购执行】、【我要报名】,进入报名项目列表,点击页面右上角【搜索】,使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筛选,查询到要报名的项目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并报名成功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具体操作参见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网址:https://pms.hnchasing.com/caozuo/index.jhtml)。

4.3、需要提交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在《财信金控采购管理系统》(https://pms.hnchasing.com/)平台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标。参与的供应商在《财信金控采购管理系统》平台完成参加项目、购买磋商文件、填写标书费缴纳记录(标书费付至田甜支付宝账户18073180118,备注单位简称)、递交保证金缴纳记录(保证金线下汇款)、下载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非公开招标,不需要办理CA证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

1.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3: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财信金控采购管理系统》https://pms.hnchasing.com/)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响应。

1.2首次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采购管理系统自行解密。

1.3首次电子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财信金控采购管理系统》https://pms.hnchasing.com/)

2、纸质响应文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3:00(北京时间)。

2.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49)。

2.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纸质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有权拒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明并签名以示出席。

注: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数据电文为准。当采购管理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启用电子响应文件时,则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继续磋商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如实做好记录。

五、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4栋

联系人:付鸿毅

 话:153679180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田甜(18073180118)、蔡潜(18674728666)、张莉、李超

 话:0731-84446410、84447300转2157

 箱:68747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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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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