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柜内清集中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银行柜内清集中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XZ-2024-ZB02-RKZB-0373-7
二、项目概况
1、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2、质保期:提供5年,在质保期内对设备免费维保。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入围数量:入围数量3家,如本次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按照不超过有效投标人数量的80%的比例计取。
5、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拟入围3家供应商,柜内清2024年预计需求数量约115台,2025年预计需求数量不超过2024年数量,提供5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对设备免费维保,确定采购设备单价。在入围有效期内,招标人不承诺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项目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合同总金额,实际采购数量由采购人各分支行根据业务需要自行选择确定。合同价格以入围供应商的最低价执行,投标人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条款须做出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非企业单位(石油、金融、通信等特殊行业可为其授权分支机构)。
2、采购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所投产品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家(含)及以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及以上的入围或应用案例(入围须提供入围通知书或入围框架协议以及任一发票复印件,应用案例须提供签署的合同复印件首页、产品配置页、服务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以及任一发票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参与长沙银行公开POC测试(测试联系人:何先生18670925777)并且评测结果为设备合格。申请报名测试的时间为公告挂网之日起10天内,后续时间不接受测试报名。(POC测试结果可为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打印版,因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未通过则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1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57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B座长沙银行21楼开标室(2103室)。
3、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B座长沙银行21楼开标室(2103室)。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长沙银行官网(http://www.cscb.cn/)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长沙银行官网(http://www.cscb.cn/)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
名 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B座
联系人:焦经理
电 话:0731-8430563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田甜(18073180118)、张莉(18074510788)、蔡潜、李超
电 话:0731-84447300、84446410转2157
邮 箱:5135034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