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梁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采剥及运输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北东梁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招标项目名称:河北东梁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采剥及运输工程
4.招标编号:CNGZB-2024-263
5.工程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龙须门镇东李杖子村东梁金矿
6.承包期:1.4年。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试用期为6个月,承包期内如出现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连续三个月或半年内累计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安全管理不能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
7.工程内容:露天采场采剥及运输工程工程:西部露天采场540m标高至600m标高以上台阶进行采剥工程,采剥施工至530m台阶标高,540m标高以上台阶全部靠至终了境界,在530m台阶形成备采矿量,废石全部运输回填至原露天采坑,并由536m至600m标高修筑采场内部道路。采剥工程施工主要包括:穿孔作业、机械铲装、平整采掘面、采空区清理、采区大块处理、汽车运输、安全环保、道路维护、排水、废石堆存、技术管理(含设施的投入)等。主要预计工程量:剥离量220万立方,采矿量13.23万吨。
8.在本次招标工程合同期满,或因承包人过错解除合同后15日内,承包人承担的施工用工具、材料、施工设备全部撤出招标企业,搭建的住宿等临时设施,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根据退场时间需要,工程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发包人可向承包人下达退场通知书,载明退场时间,承包人未按退场通知书配合退场,或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处置承包人滞留的设备设施,处置过程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未配合退场,滞留施工场地阻碍施工的行为,发包人依法清退,并追偿误工损失。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独立订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非法转包和分包、严重违约行为,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无盗窃矿石违法行为或因劳务纠纷导致的违规上访、聚众滋事等事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时,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采掘类);
(4)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服从生产及安全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具有较强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
(5)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应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包含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要求为国家注册的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或采矿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经理承担有在建项目的,不得拟派驻本项目,否则投标无效。
(6)在承担本项目期间,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其它项目。中标人进场后,施工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保证足够的现场工作时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人现场工作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或采矿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将在河北东梁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押证管理。由河北东梁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项目中标通知书时,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押存,工程结束后办理退证手续。
6.人员配备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专业、职称及人数要求: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且不得少于3人,并满足甲方现场实际需求,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经甲方考核合格;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露天矿山工作经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技术人员专业、职称及人数要求:根据承揽工程内容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
(3)投标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相关证照齐全,人员必须进驻施工现场,进场时建立人员台账,并将相应合同社保凭证交招标人备案。
(4)以上人员均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施工人员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8.满足《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安全生产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要求为公对公账户汇款。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下午17:00时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进行注册报名。新注册投标人请于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下载供应商手册,按供应商手册要求流程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手册下载位置位于首页“供应商帮助中心”内)
如注册过程存在疑问请致电张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13。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付款成功,经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审核后投标人可在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CA办理的相关问题请致电王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26。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
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踏勘
1. 招标人于2024年8月9日9:30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有相关费用自理。参加现场踏勘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踏勘联系人:
王经理(河北东梁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02898618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hinagoldgroup.com)、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zjmy.china goldgroup.com)上发布。
招 标 机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鑫桥中路1号院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10-51323731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