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八大处公园4A级旅游景区滑道更新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23-244000500001
招标项目名称:八大处公园4A级旅游景区滑道更新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滑道设备 | 1条 | 详见“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格式Ⅳ-9-4)。
2国内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境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注册证书或相关注册信息(复印件);
3境内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境外的投标人无法提供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可提供其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在中国境内有不少于两套永磁涡流制动(减速)和以永磁涡流刹车为制动方式的滑车、间距自动控制系统的管轨式滑道设备销售业绩。业绩案例需提供不少于两家使用该同类型设备的客户名单(须提供详细的客户名单表,包括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货物名称、产品投入使用的时间等。
5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一方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资质。
6潜在投标人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当为设备制造商或者取得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包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7-3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8-07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70
其他说明:1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分为线上购买和现场购买。
2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通过电脑网页登录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login.jsp,进行供应商简单注册(注册不成功不影响电汇标书款及报名,但请投标人尽快联系我公司协助登记)。
3线上购买方式:请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下述购买文件登记表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发至我公司(邮箱:wangchen@gxzb.com.cn),并致电项目联系人领取招标文件。
4现场购买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8-21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西山八大处索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公园二处15栋01、02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1391069535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
联系人:张露露、梁超、王琛、贾大伟
联系方式:17363080723、18910809508、13611365550、010-87235042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1109208650102012400012390
账号(美元):7111011482600003645
其他: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
保证金额(人民币或美元):壹拾捌万元人民币或贰万肆仟柒捌伍拾美元。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招标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00万人民币(如投标报价为其他货币报价,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投标货币的转换。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在中国国际招标网进行网上注册: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注册(https://chinabidding.mofcom.gov.cn/),网上注册的具体操作,详情请咨询中国国际招标网网站。
本项目公告仅在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mofcom.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不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