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桥华南公司港口路人行道护栏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Y-2024-44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人行道护栏材料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人行道护栏材料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一期)起点接菊花湾大桥,终点接龙洲路立交,沿一河两岸布置。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
工程所在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联系)联系人:黄尚明 联系电话:16623166110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人行道护栏,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和设计图纸要求。
1.人行道护栏采用数量:7524米。
2.人行道护栏规格数量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本次人行道护栏招标不分包件。
2.2.2 本次招标的人行道护栏物资,其质量需符合业主及监理要求,能外委试验检测合格,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人行道护栏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供应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招标物中产能配套的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简介、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情况,产能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无。
(6)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1日14时至2024年08月05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http://ec.ccccltd.cn)报名确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7月31日14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售时间截止前将标书费500元/份转入账户: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号:667874801732;转账时请备注招标编号,转账后与招标联系人黄尚明确认(未确认无法下载标书),然后登录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声明:标书费不接受任何理由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0日14时(北京时间)完成报价的录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
6.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纸质投标文件寄出
装订成册、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正本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28层
联系人:黄尚明 联系电话:16623166110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寄出即可)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