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行技术手册资料翻译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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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技术手册资料翻译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飞行技术手册资料翻译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411162 | |||||||||||||||||||||||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1.功能目标
为我公司提供飞行技术手册和资料的书面翻译,包括以人工方式,以及熟练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进行机器翻译的方式开展的中译英、英译中、编辑、排版、校对、审核、检验服务。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翻译服务 第1部分:笔译服务要求》(GB/T 19363.1-2022),《翻译服务 机器翻译结果的译后编辑 要求》(GB/T 40036-2021),《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GB/T 19682-2005)。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将我公司各机型(B747、B777、A330等)飞行技术手册(空客机型或波音机型的《快速检查单》(Quick Reference Handbook)、《机组操作手册》((Flight Crew Operations Manual)等)的PDF格式文稿转换成WORD格式文稿、对PDF或XML等格式文稿进行编辑和排版,并能够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如:SDL TRADOS、frameMAKER等)对文稿进行翻译工作。
(2)翻译内容完整、不漏译,语意表达准确,术语合乎民用航空专业习惯,法律用语符合国际惯例、语句通顺,不存在明显语意错误。
(3)翻译文稿编辑和排版的格式应当与我公司提供的飞行技术手册保持一致,不限于文稿的字号、行间距、字体、对齐方式、符号、编号、行的长度等;对于电子文稿,还应当具备完整、准确的目录和各级标题,包括目录在内的各级标题、索引内容应当具备超链接功能。
(4)插入更新页文稿将新版次中英文更新页文稿插入上一版次整本文稿的对应页面,并能够对手册整体做客户化处理(包括中、英文文件),达到印刷级出版水平。
(5)翻译人员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TRADOS、frameMAKER等)。
(6)应采取发送邮件或等效方式交付翻译资料,并将每次翻译的资料和文件刻录成光盘进行备份。
4.交付或实施时间和地点
(1)交付或实施时间:2024-10-30
(2)交付或实施地点:北京
5.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将我公司各机型(B747、B777、A330等)飞行技术手册(空客机型或波音机型的《快速检查单》(Quick Reference Handbook)、《机组操作手册》((Flight Crew Operations Manual)等)的PDF格式文稿转换成WORD格式文稿、对PDF或XML等格式文稿进行编辑和排版,并能够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如:SDL TRADOS、frameMAKER等)对文稿进行翻译工作。
(2)翻译内容完整、不漏译,语意表达准确,术语合乎民用航空专业习惯,法律用语符合国际惯例、语句通顺,不存在明显语意错误。
(3)翻译文稿编辑和排版的格式应当与我公司提供的飞行技术手册保持一致,不限于文稿的字号、行间距、字体、对齐方式、符号、编号、行的长度等;对于电子文稿,还应当具备完整、准确的目录和各级标题,包括目录在内的各级标题、索引内容应当具备超链接功能。
(4)插入更新页文稿将新版次中英文更新页文稿插入上一版次整本文稿的对应页面,并能够对手册整体做客户化处理(包括中、英文文件),达到印刷级出版水平。
(5)翻译人员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TRADOS、frameMAKER等)。
(6)应采取发送邮件或等效方式交付翻译资料,并将每次翻译的资料和文件刻录成光盘进行备份。
6.验收标准
(1)翻译内容完整、不漏译,语意表达准确,术语合乎民用航空专业习惯,法律用语符合国际惯例、语句通顺,不存在明显语意错误,格式应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保持一致。
(2)文稿应当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辑和排版,不限于文稿的文字格式(如:字号、行间距、字体、对齐方式、符号、编号、行的长度等);对于电子文稿,还应当具备完整、准确的目录和各级标题,包括目录在内的各级标题、索引内容应当具备超链接功能。
7.合同期限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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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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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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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朱磊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5847 | |||||||||||||||||||||||
联系人电子邮箱:zhulei@airchinacargo.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未在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还需上传准入材料,包括《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已在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材料。 (三)报名材料需在有效期内,每页加盖公章后上传; (四)“营业执照”、“信用公示报告”、“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的信息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另写说明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