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研究总院-jetbrains平台开发软件采购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工程施工分包采购管
理办法》等企业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包件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1.2本招标包件招标人: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3本包件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4本招标包件名称: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5招标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6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包件划分: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工期: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3交货/施工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4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5质量保质期及质量保证金: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6付款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3业绩要求:近 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
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
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
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具体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5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6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7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 1400145001
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3.1.8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
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
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3.1.9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见招标公
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11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由招标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通
过资格预审。
3.1.12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
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3.1项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
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
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
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列入中交集团、我公司(含下属单位、分公司、事业部等单位)黑名
单(重点关注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
标活动;
(18)被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的投标人,管控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
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9)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级分包商;
(20)法律法规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5除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
中的全部包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