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广州石化高质量项目SIS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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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广州石化高质量项目SIS(WZ20240826-3815-9032-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石化高质量项目SI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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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安全仪表系统(SIS) | 1.00 | 套 | 包1-广州石化高质量项目SIS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供货清单中的所有设备、部件应保证15年(或停止生产后9年)以上的备件供应期,各项备品备件价格在自开标之日起5年内有效。 3.1.7 投标人承诺提供全天候现场维护服务工作,对所供设备软硬件进行现场实时技术保障服务,服务期为开车正常后36个月,该项服务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并书面承诺在项目执行阶段不再增加技术服务费用。 3.1.8 资格条件及技术规格书中凡涉及认证、软件专利、知识产权、著作权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是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9 SIS系统全部模件应有自诊断,每个故障应在诊断汇总画面显示,并能将自诊断信号通讯至DCS。 3.1.10 SIS 系统控制器及远程I/O 必须按装置独立设置。控制网络通讯设备(远程IO与本地控制器之间)与操作网络通讯设备(操作站与工程师站、SOE站之间)必须分开独立设置,不得共用。 3.1.11 SIS系统控制站的所有模件和外配的直流稳压电源、安全继电器应具有防环境腐蚀的能力,应能在 ISA S71.04 标准 G3 等级的环境下正常工作至少3年。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12 SIS系统的冗余应采用全工作冗余的结构,包含中央逻辑控制器、输入/输出卡件、SIS系统内部的安全网络、每个机架应有独立的硬件冗余供电、与DCS系统通信单元的全冗余配置。 I/O 模件配置原则:三重化(TMR)I/O模件应按照装置全冗余配置,并插在备用空间的主槽位上;不应作为I/O 的备用点;四重化(QMR)I/O 模件应 1:1冗余配置。 3.1.13 本次投标产品作为SIS系统应满足IEC 61508 SIL3等级要求。提供认证相关证明文件,含系统安全完整性评估报告和计算说明。其中,SIS系统所有控制器、I/O 模件、通讯卡件、系统电源、FTA板、安全继电器等必须满足安全级别 SIL3(IEC61508)等级要求,提供认证相关证明文件。 3.1.14 SIS 系统控制站处理器应为32 位及以上CPU,主频应≥300Mhz,内存至少128MB,带ECC,扫描周期不大于20ms,SOE分辨率1ms。 3.1.15 SIS系统必须采用以微处理机为基础,三重化或四重化中央处理器模块的在线冗余容错技术,必须设计成故障安全型。控制器必须为型号一致的主流产品,并与供货业绩的控制器型号一致,不得由不同型号控制器组成三重化或四重化结构。系统通信必须采用冗余和容错的通信方式,必须是硬件冗余。 3.1.16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项国内石油化工项目SIS系统的供货业绩,该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近5年内(2019年-开标日),单个工程项目SIS硬件I/O点超过5000点;开车稳定运行1年以上。提供业绩证明中的设备型号和软件版本必须与本次投标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该业绩真实性的有关资料,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用户名称、地点、供货时间、开车业绩证明及联系方式等。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3.1.17 投标人在国内必须具有整套SIS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组装和工程培训及现场组态调试能力,并提供研发创新(研发机构及成果,研发机构信息、发明专利信息以及采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信息等)、生产装备情况(PCB生产线、集成场所、集成测试装备、控制器生产设备、I/O卡件生产设备、老化车间、OEM或外购元器件检测设备、实验设备)、工程及培训能力(组态测试DEMO系统、专用培训室及工位数)等相关信息和证明资料。 3.1.18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商(投标人在必须具有整套SIS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和现场组态调试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SIS系统软件专利、知识产权、著作权持有人。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日 8:00时至2024年8月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2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8月22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8月12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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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宁波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 地 址: | 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 |||||
邮 编: | 100000 | 邮 编: | 315000 | |||||
联 系 人: | 朱启松 | 联 系 人: | 冯翔 | |||||
电 话: | 020-62124854 | 电 话: | 0574-27668115 | |||||
电子邮件: | zhuqs.gzs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fengx@sinopec.com | |||||
2024年8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