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北港片区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北港片区食材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北港片区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北港片区区域作业的海上平台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海上平台食材配送不同于陆地食堂食材配送,配送时间随船期变化,存在着不确定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因素,确保能够按时按量保障本项目所需的食材配送。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及服务前来投标。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有效期届满或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中标金额时,则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油服北港片区食材采购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567/01
发标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本项目是为北港地区及其周围区域作业的海上平台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海上平台食材配送不同于陆地食堂食材配送,配送时间随船期变化,存在着不确定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因素,确保能够按时按量保障本项目所需的食材配送。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及服务前来投标。将材料搬运至配送物资码头,需配送到停靠船舶的存放物资指定位置。配送物资船舶停靠位置不局限码头,有可能会出现停泊在距码头较近的海面上,如未停靠码头则需要投标人提供冷藏箱和干货箱将食品原材料运输至停靠船舶,主要交货地点以外如涉及叉车、拖车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冷藏箱和干货箱吊装及拖轮由招标人负责。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有效期届满或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中标份额时,则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投标人需投标时承诺满足如下要求:本项目为海上平台配餐服务,配送时间不稳定,供货模式为24小时制,供货时效要求为4小时,且基本上需要每天配送,包含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以“采购委托单”要求为准。
交货数量
一批
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为北港片区区域作业的海上平台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海上平台食材配送不同于陆地食堂食材配送,配送时间随船期变化,存在着不确定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因素,确保能够按时按量保障本项目所需的食材配送。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及服务前来投标。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有效期届满或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中标金额时,则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食品类供货业绩,且业绩合同已完成供货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业绩金额可累计,合同数量不限)。(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业绩证明文件还应至少包含1个已完成的订单页及相应订单的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供货内容、供货金额及到货验收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4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5车辆要求:(1)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3辆自有冷藏运输车辆,并承诺车辆随时可用于本项目配送。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文件:自有车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提供的车辆所属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6其他要求:(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 MAC 地址、IP 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 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 MAC 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3)授标策略:采用一标多授模式,当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签订一主一辅一备合同,等于4家时,签订“主、辅”合同;当小于等于3家时,签订“主”合同。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承担预计工作量的60%;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辅合同,承担预计工作量的40%;排名第三的中标人签订备用合同; a.若在合同签订过程中: 出现第一中标人或第二中标人放弃签订合同,则按推荐中标先后,排名靠前的签订主合同,承担预计工作量的60%,排名靠后的签订辅合同,承担预计工作量的40%。 出现第一中标人与第二中标人同时放弃签订合同,排名第三的中标人签订主合同,承担预计工作量的60%,未授标的40%工作量重新招标。 b.若签订合同后: 出现第一中标人放弃执行合同,则原第二中标人调整为第一中标人,备用合同调整为第二中标人,调整后的第一中标人执行工作量为其中标工作量的60%减去原第一中标人已执行的工作量。调整后的第二中标人执行工作量为其中标工作量的40%减去原第二中标人已执行的工作量; 出现第二中标人放弃执行合同,将备用合同调整为第二中标人,调整后的第二中标人执行工作量为其中标工作量的40%减去原第二中标人已执行的工作量。 出现第一中标人与第二中标人均放弃执行合同,则启用备用合同,备用合同执行工作量为其中标工作量的60%减去原第一和第二中标人已执行的工作量。其余的40%工作量重新招标。 当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时,本项目按照工作量60%选择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授标,未授标的40%工作量重新招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川路1581号 |
联 系 人:贾勰 |
电子邮箱:jiaxie@cosl.com.cn |
邮 编:100000 |
联系电话:02259551201 |
异议受理人:李伟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1869802882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gaoling@cnooc.com.cn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
联 系 人:李伟 |
电子邮箱:liwei6@cnooc.com.cn |
邮 编:100000 |
联系电话:18698028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