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包括废油漆、废弃喷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包括废油漆、废弃喷砂)
工程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包括废油漆、废弃喷砂)
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惠州作业公司所属海上油(气)田、陆地终端在工程建造、生产运营及设施设备弃置等过程中会产生废油漆、废弃喷砂,需具有相关资质的经营单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提供废油漆、废弃喷砂的1、包装,2、收集,3、运输,4、贮存、5、处置(或利用)服务。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包括废油漆、废弃喷砂)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807/01
发标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期限3年;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以服务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提供服务。
交货数量
不适用
招标范围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惠州作业公司所属海上油(气)田、陆地终端在工程建造、生产运营及设施设备弃置等过程中会产生废油漆、废弃喷砂,需具有相关资质的经营单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提供废油漆、废弃喷砂的1、包装,2、收集,3、运输,4、贮存、5、处置(或利用)服务。
出资比例
不适用
生产能力
不适用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申请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响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响应,同时参与响应的,响应均无效;(2)申请人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贮存,2、处置(或利用)。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类别要求:包含HW12类中的900-251-12类及900-299-12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应与本服务内容相匹配,900-251-12类、900-299-12类均不能存在限制条件(本项资质需要公开,未按要求公开的资质不予评议)。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运输经营相关危险废物的许可资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包括相关危险废物类),运输车辆须具有运输经营相关危险废物的道路运输证。如运输单位是申请人委托的单位,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申请人与运输单位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的有效合同复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驾驶员须持有相关危险货物类运输的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须持有相关危险货物类的操作证(包括但不限于押运员证)等,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可为同1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2.业绩要求(业绩需公开,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业绩不予评议):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具有危废处置经营服务验收业绩,且具有包含900-299-12类、900-251-12类相关的1份或多份处置合同。①至少1份包含废油漆(属于HW12类中的900-299-12类)处置的经营服务验收业绩。 ②至少1份包含废弃喷砂(属于HW12类的900-251-12类)处置的经营服务验收业绩。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合同签署时间;②合同内容:应体现废油漆(属于HW12类中的900-299-12类)或废弃喷砂(属于HW12类的900-251-12类)处置的经营服务内容;③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经本单位盖章的1份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如提供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则联单内容须包含相应的废物名称、废物代码及接受人处理意见)。如果危险废物处置地点与危险废物接收地点处于不同省份,申请人需根据上述提供的业绩,补充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至少2份已完成的跨省转运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经本单位盖章的2份危险废物跨省转运联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财务要求:申请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如因申请人自身性质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提供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申请人对财务会计报表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将予以否决。4.处置量要求900-299-12类,申请人需满足采购人不少于70吨/年产生量的处置需求。900-251-12类,申请人需满足采购人不少于400吨/年产生量的处置需求。(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4.服务技术要求(1)申请人应协助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代表办理相应的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废油漆、废弃喷砂的运输(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2)申请人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完成废油漆、废弃喷砂的运输、处置。如申请人为广东省外企业,1)提供危险废物处置地及接收地所在地方政府有效的有关危险废物跨省转运的法规、要求等材料;2)需承诺:①遵守接受地所在地方政府及广东省政府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等法规、要求,依法合规转运危险废物;②申请人确保可以跨省高效合规转运招标人移交的危险废物,确保可以高效合规转运招标人移交的危险废物;③申请人在收到工作委托协议后30自然日内完成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并得到政府批准,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并得到政府批准,则视为违约,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10%的违约金(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3)废油漆、废弃喷砂从供应船卸船后,立即装载至危废转运车辆,保证码头不积存(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5.配备资源要求(1)申请人负责提供废油漆、废弃喷砂的包装(包括但不限于吨袋等)、收集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回收箱、桶等)、运输车辆、必要的人工。收集用具尺寸须能满足需求(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2)废油漆、废弃喷砂转运至申请人处置点后,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贮存场地和处置设备(若处置资质为焚烧,需具有满足处置量的焚烧炉),以及必要的管理、操作人员对废油漆、废弃喷砂进行处置服务(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3)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置工艺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如果是焚烧处置,焚烧排放的气体必须满足环保的排放标准,废炉渣要按照环保要求储存、利用。(响应文件需同时提供:1、承诺书,2、响应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出具的1份废气监测报告,以证明废气满足环保要求的排放标准)。(4)若申请人在本项目中计划采用非焚烧且产生气体排放的其它工艺(特别是申请人认为该工艺优于焚烧工艺),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工艺标准、环保审批文件及处置方案介绍,否则将导致申请文件被否决。(5)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提供满足危险废物转运需求的运力,转运期内,平均每天需提供不低于15吨的运输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不适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地 址: |
联 系 人:沈政廷 |
电子邮箱:shenshan@cnooc.com.cn |
邮 编: |
联系电话:075526022606 |
异议受理人:邓田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755-36365004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
投诉受理人:沈政廷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
联 系 人:邓田 |
电子邮箱:dengtian@cnooc.com.cn |
邮 编:100027 |
联系电话:0755-36365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