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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漳河干流(潞城区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8     浏览:0    

浊漳河干流(潞城区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ZB-2024-185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

1.招标条件

浊漳河干流(潞城区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潞城发改审发【2023】37号、潞城发改审发【2024】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城分局,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编号:A140400000700281900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浊漳河干流(潞城区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治市浊漳河流域(右侧潞城区段)

2.3建设规模:生态护岸修复工程、陆域缓冲区修复工程、水位变幅区护岸工程与河道基地改善工程。其中:生态护岸修复工程10.93km、陆域缓冲区修复工程42.11万m2、水位变幅区护岸工程21020 m2,河道基地改善工程面积479342 m2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招标内容与范围: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具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6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其中,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高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高级及其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供缴纳专用票据;被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养老明细或个人养老保险网上查询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完税凭证(增值税或所得税)(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4近三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办理CA证书后于2024 8  8 1800分至2024 8 161800分通过山西新点交易平台(https://www.new.sxxindian.com:1680/#/)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新点交易平台(https://www.new.sxxindian.com:1680/#/)上传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时30分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线上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详情联系CA咨询电话)、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公告内容

9.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上传缴费凭证,下载招标文件)

代理公司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长治分行

账    号:143000001018010158824

注:1.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完成注册同时在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new.sxxindian.com:1680/#/)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1-6655773,

平台客服电话:0351-8063868、平台咨询电话:15035135445(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10.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

联系方式:0355-676713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城分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站前路36号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355-676230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02号盛锦国际A座10层1001室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355-218030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编辑:sxzw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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