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过滤器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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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过滤器采购(WZ20240903-2117-9355-B1)招标人为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过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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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各种过滤器 | 1.00 | 批 | 包1-过滤器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7 承诺完全同意框架协议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认证)认可的压力管道和工厂化预制管段制造许可资质,且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3.1.9 投标人应具有覆盖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的加工、检测和检验设备,并提供相应设备清单和照片。 3.1.10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个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装置T型过滤器(≥DN300)的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金额大于50万元人民币且数量不少于20台;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覆盖本标的物最大规格(DN1950)的T型过滤器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装置名称、过滤器型号、规格、压力等级,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对应的发票(须经过验真)等信息。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其业绩在评标时将不被确认。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如提供虚假信息按否决处理。 3.1.11 对招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和规格参数,投标人必须响应(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响应)。必须提供本项目DN1500及以上规格的计算书(包含过滤面积、压降和滤芯强度计算书)和相关技术图纸(包含详细结构尺寸和部件材料清单)。必须提供所有过滤器计算书的汇总表(至少包含位号、规格、流量、密度、黏度、滤芯的结构尺寸、丝网目数以及丝径、滤芯多孔板孔径以及孔中心距、有效过滤面积与管道流通面积的数值以及比值、计算的过滤器阻力降数值、滤芯最小压扁力与材料最大许用应力以及弹性模量、多孔板强度计算值和实际采用值等等)。 3.1.1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性能指标应满足采购规格书和数据表给出的操作/设计工况条件。 3.1.13 如果提供产品的所用材料与采购规格书和数据有差异,必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提交供审查。如差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将被否决。 3.1.14 过滤器采购规格书文件中章节3过滤器的设计和制造,章节4热处理,章节5检查和试验。 3.1.15 过滤器采购规格书中应提供反折流过滤器的详细图纸,提供详细说明抽滤芯过程中杂质能够被完全取出不会在过滤器筒体中残留。图纸中须提供有效过滤面积与管道流通面积的数值以及比值。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0日 8:00时至2024年8月19日 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9月04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8月25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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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 |||||
邮 编: | 100000 | 邮 编: | 300000 | |||||
联 系 人: | 李洋 | 联 系 人: | 李景玉 | |||||
电 话: | 010-84879473 | 电 话: | 022-58068949 | |||||
电子邮件: | liyang01.sei@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lijingyu@sinopec.com | |||||
2024年8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