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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股份西藏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8-14     浏览:0    
关于国航股份西藏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谈判公告
西南分公司国航股份西藏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股份西藏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SWB-E-202409596
(三)资金来源:预算
(四)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五)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一)委托范围:为西藏分公司各生产保障用车提供维修、维保。

(二)车辆维修范围:满足西藏分公司各车型维修清单列明项目(清单详见附件);清单以外部分,需通知采购人确认,报价持平/低于市场水平。

(三)车辆维保范围:满足西藏分公司各车型保养清单列明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保养周期为每10000公里/每半年,或依据采购方提出的需求。

二、技术需求和服务标准

(一)应确保提供服务的维修人员具备相应技术资质或上岗许可,有丰富的维修经验;

(二)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其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重要换件情况记录、结算清单、所购重要配件合格证、海关报关单等。对出厂车辆跟踪服务;

(三)提供免费咨询、定期保养提醒服务;

(四)二十四小时救急服务;免费上门服务;该条须在服务方案中明确救急服务的里程范围及收费标准。

(五)送修车辆时,对维修车辆进行复查诊断,对车辆现存故障进行分析并提供车辆维修预算后再行修理,以免误报误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必须严格把关修理质量,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维修任务,尽量降低修车成本,经质检合格后出厂;

(七)有试车需求时,须委派有驾驶证人员执行试车,不允许送修车辆开出厂外作他用;

(八)维修项目、维修配件具备相应质保期;

(九)采购方日常监督巡查,供应商应予以配合支持,积极落实采购方提出的建议或整改措施。

四、安全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将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承包给第三方;

(二)供应商不得在未经采购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采购方车辆的零配件,对采购方车辆及车上设备、附件,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三)因维修质量、维修配件质量和其他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的机械故障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五、环保要求

(一)供应商除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应遵守采购方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要求;

(二)按照国家法规合法处置清理维修服务后产生的废弃物及油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废弃物及油污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扬撒和火灾等措施;

(三)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如因环境污染等事故受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采购方将提出整改意见,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实施。对整改不符合或拒绝整改、或者对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供应商承担响应损失;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突发事件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货要求

供应商需遵守双方约定的付款/结算条款;供应商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1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具备一类维修资质。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分公司
联系人:刘璐瑶
联系人电话:0891-6599082
联系人电子邮箱:liuluyaoxz@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注意:提交的以上报名材料(每份)均需逐页加盖鲜章按顺序扫描成PDF后上传;供应商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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