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空货运枢纽设施升级改造工程HYSJGZCG-06标段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空货运枢纽设施升级改造工程HYSJGZCG-06标段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空货运枢纽设施升级改造工程HYSJGZCG-06标段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XCZB05-2408056 2.3 项目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 项目招标范围:投标人为完成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空货运枢纽设施升级改造工程HYSJGZCG-06标段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工作,投标方必须按照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期限内完成以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并对整个项目的所有技术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台式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的采购、工厂监造和检验、出厂前测试及检验及其运输包装、到货开箱及仓储; 2)系统的安装和布署,包括线缆敷设;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连接、接地和布署(配置、初始化参数设置等); 3)系统的调试和现场测试; 4)正式验收移交最终用户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 5)技术培训和系统验收及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的使用验收;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7)30日历天的试运行期、2年质保期; 8)编制工程竣工资料(说明: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9)提供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所需的人力资源、附件、工具、备品、备件、资料、档案。 2.6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不低于该类产品的行业平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保通过招标人验收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8 试运行期:自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30个日历天。 2.9 质保期:质保期限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需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台式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中须明确设备型号,未体现设备型号的投标无效)。 3.3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部门颁发的所投设备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针对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缺漏项的,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缺漏项不作为否决条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 投标人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文件须知4.1 时间:2024年8月17日~8月23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 地点:网络获取或现场获取 4.3 网络获取方式:请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购买申请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至代理机构邮箱abqic199@126.com,并致电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资料后将以邮件的方式回复一张登记表及文件费缴纳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根据登记表格内容填写信息后将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时,须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同时回发文件费转账凭证截图至代理机构邮箱。 潜在投标人需发送邮箱的申请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转账凭证(或收费凭据)、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4.4现场获取方式:请潜在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3室现场获取。 注:采用现场获取方式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报名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等其他转账方式。 4.5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5.1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758371902699810105 采用网络获取方式的投标人以公对公形式从单位基本户进行转账缴费,私对公转账的不受理,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转账单据备注中注明项目简称【HYSJGZCG-06标段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文件费】,以便查询到账情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机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58517527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3室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13343818924/19949153657 电 子 邮 件:abqic199@126.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八、监督与投诉监 督 单 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机场 监 督 电 话:0371-58516289 202408151602488523669197131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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