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空侧服务车道建设项目
烧毛花岗石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空侧服务车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 烧毛花岗石(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空侧服务车道建设项目工程位于乌鲁木齐机场内,距中心市区16.8km。工程范围包含航站楼周边的空侧服务车道及航站楼外配套的地面石材铺装层等。建设工期预计为2024年7月-2025年6月。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应日期 | 备注 |
1 | 烧毛花岗石 | 600*600*30mm | ㎡ | 15479 | 2024年8月开始 | 天山蓝宝 |
2 | 路缘石 | 100*40*15cm | 米 | 5801 | 2024年8月开始 | 天山蓝宝 |
合计 |
| 21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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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需要量进行调整。招标材料具体技术参数见此招标公告附件1。
2.3交货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T4改扩建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
2024.08开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形式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年财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履约信用证明应在国家信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记录。
3.1.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6在中交集团及其所属分子公司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竞标。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
3.2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4. 货款的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4.1 支付条件
每月21日进行供货量核对,双方对供货量核对无误,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甲方30天内付款至结算款项的85%,竣工验收后30天内付款至结算款项的97%,剩余结算款项的3%待竣工验收后1年内无息支付给卖方。
4.2 支付方式
混合支付:70%现金支付,30%票据支付,甲方采取保贴票据支付时,视同现金支付。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乙方同意接收甲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甲方向乙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合法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