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燃煤电厂2024-2027年工业用气体集采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8163,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广东公司燃煤电厂工业用气体2024-2027年度集采物资公开招标。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广东公司下属四个燃煤电厂(台山、惠州、清远、肇庆)工业用气体2024-2027年度集采物资公开招标年度框架合同(统采分签),分批次供货。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对每个标段内的4个电厂进行分别报价,并合成该标段的投标报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2交货期:本次物资采购合同期限暂定为3年,每个电厂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
2.1.3交货地点:各电厂指定位置。
2.1.4相关说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产品单价保持不变,不随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上述采购清单所列单价,是指卖方将产品运达各电厂内的交货价格(含13%的增值税【税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进行调整】、装卸、运输保险、气瓶租金和卖方将货物运达各电厂内所需的其它一切费用)。2、如卖方所提供的气瓶与买方现场的接口无法直接连接,由卖方免费提供相应的转换接口。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气体);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生产厂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气体)。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要包含2类1项、2类2项。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发电企业(或化工企业)氢气销售(其中氢气供货量不少于1000瓶)合同业绩1份及至少具有发电企业(或化工企业)工业气体销售(合同内容包含标准气体或标气)合同业绩1份;(如一份合同同时包含有满足上述要求的氢气和工业气体销售;则视为各有一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只接受投标人的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9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9-10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3.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0号118房
邮 编:529228
联 系 人:姜亮菲
电 话:02028217201
电子邮箱:2048003@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 话:023-63602019
电子邮箱:847175885@qq.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