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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自评估报告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8-20     浏览:0    

郑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自评估报告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自评估报告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比选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自评估报告项目;

2.2服务内容:郑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自评估报告编制;

2.3服务期限: 45 天;

2.4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应答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4信誉要求:①应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应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应答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文件获得方法及时间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元/份

获取时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6楼会议室;

5.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比选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范先生

电    话:0371-86258830,86258832

邮    箱:zhongxingyudaili@163.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08201758544522490490054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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