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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七局轨道分公司出租津潍高铁站前四标海兴制梁场提梁机柴油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日期:2024-03-15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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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各潜在报价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计划采购一批柴油,用于中铁十五局津潍高铁站前四标枣强制梁场租赁提梁机施工项目。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采用一轮报价的方式。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铁十五局津潍高铁站前四标海兴制梁场位于沧州市海兴县苏基镇宣惠河北150米,津潍铁路DK136+196线路右侧900m,规划设计占地面积175亩。本制梁场承担标段内3座双线桥梁简支箱梁的预制和架设,包含24m双线简支箱梁32孔,32m双线简支箱梁522孔,总计554孔简支箱梁。水电七局轨道交通分公司出租900吨轮胎式提梁机1台负责海兴制梁场预制箱梁提、移工作,由轨道交通分公司工程设备运行管理中心负责设备现场运营。

1.2 询价内容

询价具体内容: 柴油 (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需求时段

到货地点

备注

1

柴油

0#

60

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苏基镇宣惠河北津潍高铁站前四标海兴制梁场

900吨提梁机用油

2

柴油

-10#

30

3

柴油

-20#

20

说明:

(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货到指定交货地点供方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后双方按批次办理交接手续,根据实际使用量分期办理结算。

(3)本次柴油采购执行浮动价,按照到货当日河北省发改委官网http://hbdrc.hebei.gov.cn/-价格管理-重要商品及服务收费最近一期发布的《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公告》中对应规格柴油的最高零售价为基准价调整。

(4)柴油报价计算公式:

综合交货单价=P0;报价期基准价(网报价)=N。;固定浮动额金额=M。;

则报价人报价综合交货单价:P。= N。+ M。报价期基准价按照2024年3月4日公告为准,固定浮动额金额应为具体数值,不能按比例调整。

(5)供应期综合交货单价计算:

综合交货单价P,供应期内基准价=N,报价期固定浮动额金额=M。,则P=N+M。(综合交货单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1.2交货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苏基镇宣惠河北中铁十五局津潍高铁站前四标项目海兴制梁场。

1.2.1质量要求:

符合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国VI标准要求

 

2、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

①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具备柴油销售资质及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明。应提供具有本项目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含河北省内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商证明文件,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证照)。

②报价人应提供《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报价人承担运输任务,应提供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若报价人委托运输,应提供被委托单位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报价人严格执行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配备驾驶员和押运人员(驾驶员及押运员工资由供方承担),满足现场每天24小时柴油供应条件,直至项目结束。

③报价人无偿提供一台3吨或以上加油车用于现场储油,要求加油车手续证照必须齐全。

④供方负责将合格柴油运送至交货地点。加油人员由需方自行安排,双方根据加油枪数据签证计量并办理结算。

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1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合同总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及合同金额)。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报价有效期

本次报价有效期:30天。

4、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及质量保证期

交货时间:计划到货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苏基镇宣惠河北中铁十五局津潍高铁站前四标海兴制梁场。

验收方式: 供方必须在需方见证下在中石油、中石化正规加油站提油,负责加油车整车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出具燃油来源和流程合规化手续后办理交接。双方记录油表初始值后需方锁闭油车计量仪表,现场加油由需方自助。双方定期核查计量装置并现场签证计量,根据计量按期办理结算。

质量保证期: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结算方式

1、询价人采用先货后款的支付方式,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单据定期向卖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抵扣凭证),发票名称统一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2)双方签证的加油记录或送货单据。

(3)双方签证的合同结算资料。

2、每月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3、买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收到当期结算足额增值税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到期一个月内无息支付。供方每次向买方提供盖公章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

6、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无。

7、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000201827469M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电话:028-8173708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01426208050855475

8、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9、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03月2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联系人/电话:许静/13572144069)。

(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4年03月2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和参与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3)报价保证金:本次询价不设报价保证金。

(4)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4年03月21日下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

(5)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报价文件要求,见报价格式要求。

(7)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人:韩乔松  电话:028-61702217。

(8)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9)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正阳街69号水电七局轨道分公司

邮政编码:611130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880879518。

10、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评比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次低的供应商为首、备选成交单位。

(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1、成交通知

在文件第3条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线上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12、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已交货物结算总价的5%,现金扣留。质保期6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到期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3%。

13、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本次采购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工程设备运行管理中心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14、其他

报价人须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供货业绩等扫描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分公司

                    2024年3月

1

 

bid.powerchi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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