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华景疆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景疆河芳草 30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EPC总承包工程 标段二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2-205) 1. 招标条件华景疆河芳草 300MW 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审批通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景泰县华景疆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经招标人或其上级股东主体投委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备案完成,则本次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本次招标无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额定装机容量 300MW,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21064.5 亩(约 14.05km²),其中一标段占地面积约 10012.58 亩(约6.68km²),二标段占地面积约 11051.92 亩(约 7.37km²)。 2.2本次招标共分标段一、标段二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投标,可同时中标两个标段。
1)光伏场区 本项目采用单体功率为 660Wp 的单晶双面双玻电池组件,每个组串由 26 块电池组件串联组成。子方阵按额定容量 3125kW 的大方阵方案设计。本项目容配比按1.2:1 考虑。 每个子方阵共安装 5720 块光伏组件(合 220 串),安装容量为 3775.2kW,共配置11 台 24 进 1 出直流汇流箱汇流和 1 台 3125kW 的箱逆一体机逆变升压。本项目共设计96 个子方阵,共安装光伏组件 549120 块,安装总容量为 362.4192MWp。 2)储能系统 本项目储能系统的额定功率按电源总功率的 10%、连续储能时长 2 小时的原则配 置,采用交流母线连接的集中存储方案,安装容量为 30MW/60MWh。 3)110kV 升压站 本项目拟配套建设一座终期规模为 3×100MVA 的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 110kV 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35kV 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新建 3 段 35kV 母线。 4)接入系统方案 光伏电站以 1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储能电站以三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电站以一回 110kV 线路接入规划新建的 330kV 变电站,导线采用 JL/G1A-2×400mm²双分裂导线,送出距离约 30km。 2.2招标范围: 标段一:本标段范围内150MW光伏场区全部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包含但不限于,150MW光伏场区内的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对应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150MW光伏场区的首年内租地费等费用,150MW光伏场区区域(含阵列、箱变、道路)的征租地(含土地流转)手续办理(包括征租地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土地勘测界定报告、涉林草地审批、基本草原调规等合规手续,具体所需报告依据国家或甘肃省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及涉网试验并网手续办理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标段二:本标段范围内150MW光伏场区、项目整体接入系统方案及升压站的全部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包含但不限于,150MW光伏场区内、项目整体接入系统方案及升压站的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150MW光伏场区及升压站的首年内租地费等费用,150MW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区域(含阵列、箱变、道路)的征租地(含土地流转)手续办理(包括征租地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土地勘测界定报告、涉林草地审批、基本草原调规等合规手续,具体所需报告依据国家或甘肃省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及涉网试验并网手续办理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可以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5日9时至2024年3月20日17时。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景泰县华景疆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正路镇砂河井村三组146号 联系人:郭亮 电话:189907668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 话:010-81917443 电子邮件:33236216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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