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启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豫工程20240130001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东海路以南,灵润路以北,雁鸣大道以东,疏港大道以西。用地面积约49995㎡,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8万平方米,由八栋单体建筑组成;其中1号楼为高层办公塔楼,2-6号楼为独栋办公建筑,2号楼包含办公、数据中心、食堂、企业展厅等功能,5-6号楼设置沿街商业配套;7号楼为十一层高层宿舍建筑,8号楼为单层景观建筑。地下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功能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库与设备用房。项目建安工程投资估算约5.4亿元。 2.4 招标范围: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本项目需要与市政管网连接部分的勘察设计工作。 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3.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内容: 完成详细地质勘察。 完成初步设计,根据已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已批准设计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审批。 完成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竖向设计、室外管网综合设计、场区工程设计以及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单体、零星工程的设计。涉及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弱电智能化等。零星工程指的是:围墙、大门及门卫室、挡土墙、亭、台、花坛、水池、水景等,道路及硬质铺装,垃圾站,公厕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地下室内外出入口、通风口等。基坑支护、泛光设计、景观及室外工程设计、交通标识标牌设计、消防设计、幕墙深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车库划线系统设计等使该项目直接投入使用所需的所有专项设计内容。 各专业设计深度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执行,完成本项目所有需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及玻璃幕墙深化图、轻钢玻璃雨棚深化图等,但不包含二次精装修深化设计。需对本项目施工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二次深化设计方案及图纸或者本项目涉及到的各种技术方案进行审核确认(签字盖章)。按照智能化顾问单位、各主管审批的审核意见修改并完成智能化图纸,并通过相关主管审批部门审查。 完成市政接口设计。 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的有关服务配合工作。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2.6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东海路以南,灵润路以北,雁鸣大道以东,疏港大道以西。 2.7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毕之日止。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单位满足即可,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单位满足即可)。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一月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单位满足即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注:财务会计报表仅限于财务会计报表(即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意见页。 3.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6.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按废标处理)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3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3.6.4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任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书面承诺。 3.6.5投标人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且处于处罚期限内。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申请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人作为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提交投标保证金、下载招标文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等,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2投标人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后,凭CA数字证书(CA密钥)于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6日(北京时间),登录市场主体系统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六)-2(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6.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jy.c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7.本次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B塔8楼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371-585511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111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803 邮 箱:zhaobiao0001@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99628 监督单位: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0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58815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202403071131052473062069651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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