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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指挥部-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玻璃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4-03-22     浏览:0    

西安工程指挥部

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

西安指挥部-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玻璃招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西安工程指挥部 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西安指挥部-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玻璃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XAGCZHB-EMXM-玻璃招标采购)。招标人为西安工程指挥部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XAGCZHB-EMXM-玻璃招标采购/01(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西安指挥部-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玻璃招标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玻璃招标采购

2.2 交货期: 按照施工现场实际需求

2.3 交货地点: 西安指挥部-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项目-项目工地现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质量要求:顶部玻璃、立面玻璃均为1*4超白散射钢化玻璃(香梨型50%雾化超白散射)、隔断立面玻璃为4mm钢化玻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验收标准与方法 (1)质量验收: 严格参照样品收货。质量证明等文件应随货同行,否则甲方不予办理验收手续。 材料出现质量异议,甲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3天内作出答复。若未作出答复,视为异议成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因质量问题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出现不合格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数量验收: 验收方法:三方综合验收。 三方综合验收: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人员、乙方联合验收。 验收内容包含数量、品种、尺寸、规格等。验收时,若出现数量异议,应当场提出。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同时进行违约处罚,处罚总额不少于当期货款的2%。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终止与乙方合作。相关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验收人及相应的验收文本附件 材料到达指定地点,经三方综合验收签字后,甲方应提供验收单,作为乙方结算的唯一凭据。验收单应注明合同编号、计划编号,同时,乙方所提供送货单应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除上述内容外,甲方任何机构、个人在验收单或其它单据上盖章、签字内容均属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要求相关材料封样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送审材料样品。样品送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样品本身、材料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产品合格证、3C检测报告、玻璃出厂内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质量资料。材料封样完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作出任何变更。交货时材料必须与封样材料一致,若进场材料和封样材料不一致时,属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将本单位企业资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等信息报送甲方存档。 (5)材料进场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同时乙方应当出具材料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供证甲方审查、备案。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生产商的招标物资。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注册、登录

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投标人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投标人须访问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平台登录地址:http://bid.cncecyc.com。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

从2024-03-24 10:00 起至 2024-04-07 16:00止(北京时间)

5.2 报名方式:

注册通过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在线报名】,上传(3.1)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料,点击【提交】,等待申请通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从2024-03-24 10:00 起至 2024-04-11 16:00止 (北京时间)

6.2 购标

是否需要购标:

是否需要购标:是

售价信息:0

6.3 获取方式:

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路径:【投标管理】-【购买文件】。

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路径:【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7. 投标保证金

是否需要响应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7.2 线上提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

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账户名称: 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翔路支行

开户账号: 639128198000003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12 16:00(北京时间)

8.2 递交方式:

是否线上提交:是

投标人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下载地址:【门户】-【帮助中心】—【相关下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使用CA进行签章与加密后上传到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路径:【我的项目】-【操作】-【递交投标文件/网上报价】。

8.3 CA证书

是否需要CA证书:

(1)CA证书用途说明:制作标书时进行签章与加密、开标时进行解密,确保招标过程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2)CA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可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CA办理】进行在线申请,以及查看CA证书使用教程。

(3)CA证书办理周期:一般需要2~4工作日(含邮寄时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避免错过投标。

(4)CA证书使用须知: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提前检查CA证书有效期,如CA证书已过期,请提前进行证书更新,切勿在制作标书、上传标书、开标解密期间进行CA证书更新,以免造成无法参与投标开标的情况。

8.4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

(2)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

(3)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投标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投标人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9.1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4-04-11 16:00 (北京时间)

9.2 提问与澄清方式

提问与澄清均通过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进行,投标人可进入【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招标文件澄清管理】进行提问与澄清文件的查看。

10. 开标

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操作路径:【我的项目】-【操作】-【参与开标会】,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撤回投标文件。

是否需投标人参与现场开标: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cncecyc.com上发布。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无上发布

12. 其他

13. 联系方式:

  • 人:
    西安工程指挥部
  • 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北路123号6楼
  • 编:
    710000
  • 人:
    李超
  • 话:
    13042936120
  • 箱:
    1278731126@qq.com
  • 编辑:cncecy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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